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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雅口吾言』 之 一个黑爸爸


    没有身份证,没有保险卡,没有手机,没有属于自己的房间,他是一个黑爸爸。
     
    我的爸爸辞世已经6年了,小时候的我从不记得他的生日,更不晓得父亲节是哪天,那些特殊的日子就那么无声无息地溶解了旧时的岁月里。
    可是在他走了之后,我反而会特别清晰地记得这两个日子。这说起来像一种悲伤,过起来却似一种惩罚。
    现在的我对每个人的父亲都有好感,因为已失去的遗憾总是让我不能自制地想要向他们拥有的幸福靠拢。似乎每个父亲身上都带着不能言喻的踏实和温暖。
    明叔是某人的父亲,今年52岁,不过他看起来要显老一些:头发稀稀落落,皱纹深深浅浅。我一共才见过他两次。听说最后一次见面之后的下一个星期他去了意大利。
    我和明叔的相识是源于一个雅口吾言的读者,他是明叔的工友。
    明叔在荷兰已经15年了,让人难以置信的是他一直是黑户,没有身份,没有保险,甚至连部手机也不曾有过。
    明叔来荷兰是因为在家乡无以营生,他没读过几年书,是一个长在水田稻边的“泥娃子”。近三十岁才娶上老婆,随着儿子的出生,家里的生活日渐窘迫,在亲戚的怂恿之下,他有了来荷兰的念头,之后举债而来,偷渡路自然是吃了不少苦,不过想起儿子和老婆期盼的脸庞,他觉得吃苦也幸福。
    在荷兰的最初五年里,他在亲戚家的餐馆里做工,据说那时候的他一年出门的次数不到5次。从厨房到睡房,从睡房到厨房,两点一线的度过。
    五年的省吃俭用,明叔终于把亲戚为他垫下的那偷渡来荷兰的费用付完了,并且还留出一笔钱准备接老婆出来。
    一年后明叔的老婆阿香也偷渡来了荷兰,夫妻五年没见,还没述尽相思,阿香就急匆匆地离开了他,去了一户人家做保姆。
    明叔说起老婆阿香 那时候的情况:“她在路上走了一年多,我想起自己当年走过的路,真是吃不好睡不好,好不容易等她来了,这床还没睡暖,她就急匆匆走了,她是个特别勤力,就想早点赚到钱,给儿子过好日子,那时候我儿子才15岁。”
    明叔的孩子被托付给阿香的父母照顾,所以两夫妻也没有什么后顾之忧,当时就一门心思的想着赚钱,攒钱。
    明叔和阿香都不太认识字,国语讲得磕磕绊绊,就更甭提荷兰语了,明叔说虽然自己在厨房工作,不用接触荷兰人,可是餐楼的跑堂传进来的中文菜单,他也看不太懂,刚来的时候,他不知道看错了几回,被骂几顿,后来就狠下心在收工的时候把菜单都背会了。
    “读书是很有用的,没读书的人就是做苦工也会比别人更苦!”明叔想起最初在荷兰的几年感慨万千,同时他也意识到了教育对一个人起着提升命运的作用,他就嘱咐阿香的父母给自己的儿子找好的学校,买好的文具,甚至还送儿子去老师家辅导。
    钱就是他能奉上的给儿子最实际的成长礼物,至此儿子在国内过着衣食无忧的日子,而明叔则辛苦地在厨房里劳作,有时候还要受老板的闲气。
    而在餐馆里他除了看电视几乎没有其它的消遣,甚至电视对他来说也只是一种摆设,荷兰台或者外国台的电视剧对他来说基本属于哑剧,他就顾一顾图像,然后在工友面前装成自己看得懂的样子。
    异乡的长夜是很难熬的,没有娱乐,没有伴侣,没有可以谈谈心事的人,只有一个堆满了行李的临时的别人的家的自己的房间。这种拥挤的寂寞,在现在的年轻人看来是很悲苦的。我佩服他的忍耐力。
    “我和他妈没身份,出门你不知道要担多少心,不认识路,不知道怎么坐车,又怕麻烦别人,就干脆不出门,平时叫人带个洗澡水,我和他妈真的半辈子没买过新衣服,我有件夹克衫穿了有十几年了。我和他妈那时候一年才见几次面,都是托了亲戚才给带过来住几天。”明叔说,我听得出来他和阿香共聚的那几日是他最快乐的时候,他说那些时候就像监狱的囚犯放风的感觉。也许壮年男子对爱侣的期盼,身心都是非常强烈的,我并不避讳写出这些,因为作为一个正常的男子他已经忍受了太长时间的非正常的生活了。
    明叔说自己和阿香来荷兰的时候年纪也不小了,很多事都已经学不好了,就只想赚多点钱回家过好一点的日子,所以他们倒也不做长远的打算,也没想法子办个居留卡什么的。
    又一个五年过去了,明叔攒了一笔钱,而阿香也有所得,夫妻俩把钱计一计,也有不少了,心里特别的踏实,又想到中国的儿子已经快25岁了,该买处房子给他娶媳妇用。
    可是这个时候明叔在那里工作了十年的餐馆因为老板经营上的失误而导致要转手,新的老板并没有念及他是老伙计而留用他,结果他被婉转辞退了。
    这一年阿香所在的那户人家也辞退了她,原因是阿香只会讲家乡话,不会讲国语,那两个被照顾的小孩也只能跟她讲家乡话,他们的父母觉得孩子学学国语会更好,于是另请了一位东北的保姆,而阿香不愿意离开,她对两个孩子特别的有感情,那孩子的父母就说你去我们的餐馆帮忙吧,去做Buffet(酒吧服务生),结果阿香根本就做不来,连最简单的酒水都数不全,她只能洗洗厕所,拖个地,她自知不能胜任这个工作,就主动请辞,然后泪眼婆娑地开了照顾了五年的那一对姐弟。
    明叔和阿香两个人同一时间没了工作,手里又有一点钱,阿香就萌生了回国的打算,她想着手里的钱回去能买个一般的房子,两个人省吃俭用,日子还是过得去的。
    可是明叔不这么想,他觉得自己可以再熬几年,在荷兰的最初五年是为了还债,第二个五年是为了儿子的将来打基础,第三个五年才是要为两口子攒点棺材本。
    阿香对明叔向来言听计从,就依了他,于是两个人开始积极地托人找新工作。
    阿香比较幸运,去了一户人家做月子保姆,那人本没打算请她长期做下去,结果看她月子里对大人和宝宝尽心尽责,为人又老实安分,就留下长期做下去。
    而明叔去了几处,有的是广东人开的餐馆,他广东话一知半解,又加上没身份,就被婉拒了,有的是老板挑剔,嫌他年纪大手脚慢,才开工几天就辞了他。
    辗辗转转,明叔终于找了一份工,不过离阿香所在的人家很远,不过为了生活,彼此商量就再熬最后的五年。
    国内的明叔的儿子阿亮这一年已经25岁了,他职业高中毕业后也没找到合适的工作,明叔对他情况并不理解,只是听阿香的父母说:“这孩子心野了,天天不着家,也不知在干什么!”
    阿香的父母年事已高,又居住在乡下,阿亮年前搬去了别处居住,所以他们对阿亮的管教也已经是鞭长莫及了。
    这一年明叔给了阿亮一大笔钱,嘱他买处房子,结婚用。
    明叔和国内家人的联络是稀疏的,让我难以置信的是他在荷兰没买过手机,他能省便省,觉得手机是没必要的奢侈品,要有急事他就托亲戚给国内的家人打,然后再给亲戚些钱作为话费之用。
    据说他和阿亮通话的时候,他总是莫名地亢奋,声音不自觉地提得很高,颇像战地里喊话的士兵。
    在电话里他总是对儿子说:“好好读书,好好吃饭,爸爸和妈妈在国外很好,工作很轻松,福利很好,吃得也好,你别担心……”
    十年来他的对白重复再重复,也许阿亮已经相信爸爸传递来的信息都是真实的、幸福的。
    近年来荷兰打击餐馆非法黑工的力度不断地加强,明叔的工作环境每况愈下,有一次他为了躲税务局的人,情急钻进了“风房”(餐馆的大型冷藏室),结果那风房的门是老式的,只能从外面开推进来,不能里面推出去。老板一时之间没顾得上他,以为他跑出去了,结果就把他遗忘在了风房里。明叔挨了几个小时的冻,苦不堪言。
    再者他日渐衰落,体力大如从前,工作的时候出手也不能和年轻人比,加上没居留这个“原罪”,他就又一次被老板辞退了。
    明叔在家乡的时候是常年的农田劳作,在偷渡路上的经历跋山涉水之苦,现在又在这种不稳定的工作之下谋生,他的人生从没安逸过。
    他步入了五十岁,知天命的年纪,他也似乎暗许了自己的人生就是如此的劳累不堪,他只是希望在国内的儿子能过上舒心的日子,而自己已经不那么重要了。
    2006年开始,他甚至到了“打游击”的地步,周末餐期有人要他去帮忙,他就去。他对每份工作都诚惶诚恐,看似金饭碗。他对每个老板都卑躬屈膝,看成皇帝主子。他的每一天都过得提心吊胆,因为他必须把余下的两年熬过去。
    2008年,明叔定下的归期已经到了,他知道自己的身体已经无法再承受如此强度的体力劳动,他和阿香说:“回去吧!”
    正在明叔和阿香喜滋滋地盘算着回国的行程时,正在他们准备去大卖场买件像样的衣服回去撑撑场面的时候,国内的阿亮传来消息:他做生意亏本了!
    这意思是说阿亮把明叔和阿香之前给他买房子的钱及所有全部都亏没了。
    明叔和阿香如五雷轰顶。
    可是阿亮却说的轻巧:“国外工作轻松,福利好,爸爸,妈妈再赚几年,我们家还是可以过上好日子的!”
    后来明叔从亲友的口中得知阿亮近年染上了赌博的恶习,仗着爸爸能供应钱财,就从小赌变豪赌,最终家财散尽。
    他根本不知道相片上爸爸那白晰的皮肤不是养尊处优的标志,而是在厨房里待了太久太久,而远离了阳光。
    他根本不知道爸爸这些年来寄回的花花绿绿的钞票,每一张都须让爸爸贴上一个止痛膏。
    他根本不知道爸爸在荷兰被自己生生禁锢了漫长的15年,从壮年走向衰老。
    他根本不知道爸爸和妈妈同床的次数少的可怜,他们都把自己变得无关紧要,咫尺天涯,空空守望了半生。
    他根本不知道爸爸手腕处被热油烫出的丑陋的斑痕。
    他根本不知道爸爸被老板责骂时的忍气吞声。
    他根本不知道的事有太多太多了,他不知道自己有一个在荷兰的没有身份、没有保险、没有一切的“黑”爸爸。
    明叔已经累了。
    明叔已经老了。
    他不能在荷兰坚守下个五年去换取一些钱,他开始被人嫌弃,甚至被自己嫌弃。
    可是命运不愿意眷顾他,他擦干眼泪,仍然要拖着劳累的身子走进厨房,每一步都是不甘,每一步都在怨恨。
    日子还要过去下。阿香的亲戚说去意大利吧,在那里做黑工比在荷兰强,阿香已经没了主意,答应了那个人,然后去了意大利的一个朋友家帮忙做点活儿。
    于是明叔成了孤零零的一个人,意大利的阿香已经打了很多电话来,说那里不错,叫明叔过去,还说两个人在一起也就不那么苦了。
    明叔动了念头。
    现在他也要走了。
    我和他告别的时候,望着他的背影,那个削瘦的身影走在夏风中,让人有种莫名的冷感。
    我似乎看到了他坐在一个凌乱的皮鞋工场里,坐在一些被废弃的纸箱上,手里在穿着鞋扣子的情形。
    52岁的明叔他还要再坚持一个五年,甚至更久,才能勉强把十五年前许下梦圆了,而他自己已经被那个梦,被自己深爱的儿子拆开了,他被卸下了青春、卸下了健康、卸下了快乐,变得空空如也。
    明叔,一个黑爸爸,我在父亲节的夜里写下这篇关于你的文章,愿你在意大利的夜里能做一回甜美的梦!
     
    Asiannews 263 B18 2008-06-26
     

    爱过飘零 21

     
    不几日,杨母在饭桌上提起丽嘉去林家闹事的近况。
    “从中国来的大学生,哼,没素质,这书算白读了,好吃懒做,爱花钱,打扮得像妖精一样,还骂长辈,这种女人哦,谁家碰上谁家倒霉!”她就一个丽嘉延伸开,把全体的留学生都给骂了。
    我感叹像杨母这种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香房”中人也可以第一时间掌握情报。
    不过我知道,电话和香炉是她生活中的两样必备品,就像电脑和可乐之于杨天恩。
    “大为家的那个女是你同学吧?”杨母问我,她满嘴的饭,我心想你老人家也不怕噎着。
    “恩。”我心虚地低着头,声音如蚊蝇,心里着实难受,一半是因为丽嘉,一半是因为自己。
    “你们这些留学生哟。”她话说到半截,突然停了下来,伸筷子在我跟前的盘子里夹出一块姜搁在桌面上。
    明白人都知道她这是什么意思。
    我看了杨天恩一眼,他倒表情自然,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
    “阿姨,我想去找工作!”我放下碗筷,对杨母说,我心里特想说我想去读书,可是丽嘉的教训摆在眼前,这个敏感时期实在容不得我一圆留学梦。
    “真的?”杨母放下筷子,看着我,大概是惊讶,语气之中竟有期盼之情,“你要是全心全意待我们天恩,放心,妈会对你好的!”
    “妈!”我脑子轰隆作响,我急忙低下头,祥装吃饭状,终于苦尽甘来!
    康庄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而杨天恩还在专注地吃着饭。
    莲花楼转手了,没有任何的悬念,可是杨如意始终没回来,这却出乎我的意料。
    这一天,康庄、杨天恩和我全体在家。
    杨天恩在睡房打游戏,操练他的军队,杨母在香房里服侍她的神明,康庄在房间里算莲花的账,而整个客厅是属于我的,我正在翻中文报纸找工作。
    期间康庄出来倒水,“看报纸呢?”
    “姐夫,你们,你有什么打算啊?”我和他相处日久,早已褪去生分。
    “要不这样,你去把天恩叫来,我想开个家庭会议。”说完,他端着杯子走去香房。
    杨母被康庄请了出来,可是我请不动杨天恩,他打游戏的时候,呈痴迷状,我这个凡夫俗子是叫不到动他的。
    “天恩呢?”杨母正沙发上坐着。
    “在用电脑,他说马上来。”我说,和杨母交战久了,我也渐渐学会了一些说话技巧,这种情况我不能说“他在打游戏”,不然她又会怪我没管好他。
    “妈,现在莲花也卖了,如意那边的事也结了,我呢想自己开家餐馆单干,你觉得怎么样?再有我是想听听天恩的打算,他是想继续上学还是自己干点什么事?”康庄坐在杨母对面,说起自己的打算。
    “什么,莲花卖了?”杨天恩走了进来,拖鞋,睡衣睡裤,颓废版的居家男人形象。
    他坐在我身边,用肘子碰了碰我,“我渴!”
    “你渴?自己倒水去!”我用很轻地声音说道,我最讨厌他拿我当佣人使唤,特别是在人前。
    “你就不能给他倒杯啊,他哪像你整天在家吃闲饭,他打电脑可是花脑子的事!”杨母从不对我客气。
    我乖乖地起身去倒水。
    身后的杨天恩朝我喊:“老婆,可乐加冰啊!”
    等我给他端来加冰的可乐,这场家庭会议也结束了,结果是杨母赞助杨天恩开餐馆,康庄出去自己单干。
    杨天恩对杨母说:“妈,没事我回房了,开餐馆的事你和我老婆商量就好了!”他还惦记着他的军队,把我推给他妈,就跑进睡房了。
    “这孩子!”杨母看着杨天恩离去的背影浮上微笑,她露出牙齿的时候其实也没那么讨厌。
    杨母带我进了她的睡房,这是我第一次进来,平时我打扫卫生时,她总是说她的房间不需要我来清洁。
    她的房间是这屋子里最大的单间,还配了卫浴,杨父是个很注重生活品质的男人,这点杨天恩没遗传下来,他枕着拖鞋也能睡过去。
    不过这时候的我想到杨父,突然有点冷飕飕的。
    “南希。”这好像是杨母第一次叫我的名字,“我这里还有点钱,本来就是留给天恩做事业的,现在你们也结婚了,这样,我呢叫他大伯看看有没有合适的餐馆可以买。以后你们开个夫妻店,天恩从小身体就不太好,受不了厨房的苦,再说他荷兰文比你好,以后他管餐楼,你管厨房。”
    “我管厨房?”我惊呼,我想起洗碗小妹阿玲,我的大腿还不及她的手臂粗呢,再说我从小身体也不太好。杨母的护犊之心未免也太重了。
    “你大伯家的媳妇个个做厨房,大的还没你个子高呢!用心学一定能学好的!妈看好你!”杨母说这话时很慈祥,这让我受宠若惊。
    “那姐夫呢?”我问她。
    “阿庄始终是外人,他和如意关系一直不好,离婚也是早晚,他是看着老杨对他们家的以前的照顾才留在这里看着莲花楼的,我想他始终还是要走了的。我那个女儿是指望不上了。唉。”
    我走出她房间时候,不禁回头看了她一眼,一个黄昏中的女人,她自然也有需要别人怜悯的一面,那面使我无法忍心拒绝她。
    她的女儿好像很恨她,她的儿子好像从不问候她。她身边终日烟雾缭绕,像是活在孤绝之境的仙者。寂寞的仙者。
    第二天杨天恩报给我一堆要买的零食日用品,然后给了我一张一百块的钞票,叫康庄载我去超市。
    结帐的时候,刷出了130块的单子,康庄见我半天没掏钱的意思,拿出钱包,帮我付了钱。
    回家的路上,我把那一百块交给他,“谢谢你!回头我叫天恩给你钱。”
    “一家人!见外!”他把钱塞还给我。
    我们上车,我问出了我的疑惑:“姐夫,你有什么打算?”
    “我准备先回趟国,然后出来看看有什么合适的事情做,再等等吧,我现在这个岁数急什么都急不来了。现在是你们的天下。”
    我想他是要去找他老婆杨如意,我料想他必不喜欢我问究的他情事,就不没再问下去。
    “阿姨说让天恩开餐馆,叫我做厨房。”我向他说起杨母的主意,“可是我是个女!”
    “在荷兰,特别是在杨家,你不晓得,没有男女的分别。天恩的大伯的两个媳妇都是做厨房的,他的大媳妇翠香更是厉害的人物,大伯的大儿子患有癫痫症,不过干重活,整个厨房都是翠香和他大伯两个人担着,她生了孩子15天就进厨房炒餐了。还有,天恩的妈妈她以前也做厨房,莲花楼的前十年厨房是天恩的爸爸和妈妈在管,外面是如意在帮,所以呢,阿妈叫你去做厨房也并不是没有理由的。”
    “可是天恩又没有羊癫疯,我为什么一定要做厨房?”我就着自己的理之继续反驳。
    “这个啊,聪明如你应该可以化解的。”康庄笑了笑,不再言语。
    一个星期以后康庄去了中国。
    “这是什么啊?”我看到我的床头灯下压着一个信封。
    “哦,是姐夫叫我给你的。”杨天恩眼睛在电脑屏幕上,对我说。
    “什么东西?”我边说边打开信封,发现放了很多钞票,数一数,有两千。信封里还夹了一张纸片,上面写着:谢谢你来莲花帮忙,说酬劳太见外,一点车马费。
    我鼻子一酸,康庄是多么善良的人,他给我的救济是那么及时且体面。
    “姐夫给你什么东西?”杨天恩问我,他仍然没回头。
    “哦。是美丽心情。”我把信封贴在胸口。
    “哦。”他机械地应了一声,他的“军队”大概中了埋伏,现在的他挤不出点滴的脑力来辨明我的话中的意思。
    天恩在他大伯的帮助下,开始四处找店面。林通说我苦难的厨娘的日子就要拉开序幕了。
     

    爱过飘零 20

     
    丽嘉的房子在离我很远的城市,靠近阿姆斯特丹。
    他们家的门牌是28,旁边还有个小木牌,上书:Wei Jia Jia。为嘉家?为嘉嘉?为家家?多么甜蜜的曾经啊。
    林大为可以为心爱的女人做很多事,很多捕获人心的小事,可是他也是大情大爱之人,他曾经因为失恋而开180码上高速寻死。
    他是一个多情的痴情种,我曾经定义,不过当我推开丽嘉家的门时,我推翻了这一切,丽嘉没有化妆,穿着睡衣,头发有些乱,美丽荡然无存。
    才半年林大为就把她的美丽给糟蹋了。
    丽嘉的住所乱得一塌糊涂,厨房的洗碗槽里埋着一堆盘碗碟筷食物残渣,脏衣物随地都可以见到,一直连绵到了沙发上,我扒开衣服,找了块地方坐下。
    “你也不整理整理!”我忍不住责备她。
    “以前林大为都会给我做饭,还给我洗碗,地板都是他擦的!”丽嘉却说。
    我知道丽嘉有一套被照顾的必然论,因为她美丽的脸庞,从小到大她似乎已经形成了某种惯性的骄纵。
    我帮她打开窗户,清冷的空气窜了进来,我回头看她,“我帮你收拾呢,你给我五十,咱们一起收拾呢,晚上我请你吃饭。”
    “好啊,我们一起收拾!”她甜甜一笑。
    “我招你的!我来你们家做客,还要帮忙收拾屋子,还要倒贴钱请你吃饭!”我一边收拾一边抱怨。
    丽嘉抱住我的腰,娇声道:“我的好南希,我知道你最疼我了。”
    她这副撒娇的德行对男人一定很受用,我想不到林大为那种人还会帮她洗碗洗马桶。
    晚上我们吃过饭回来,她开门,进屋。
    “喂,地板!”我在后面急忙喊住她,示意她拖鞋。
    她叹了一口气,弯腰解开鞋的扣子,然后把鞋踢了出去,一只在门边,一只在厨房。
    “你呀,没救了,要请叁保姆才能服侍住你。”我用手指指她的脑袋。她嘿嘿一笑就把我打发了。
    那夜丽嘉把林大为留下的红酒拿来出来,我们在她的双人床上喝开了,没几杯,她就开始神神叨叨:“他一定在外面有人了,我感觉得出来。真的,一定有人!”
    接着她开始向我展示她从他口袋里搜出来的证据:吃饭的发票,加油的贴花,还有写着荷兰文的便签纸。
    “他怎么去那么远的地方吃饭,加油?还那么多次!”
    “你问过他吗?”
    “他说是去和朋友谈生意。”
    “那你就信他,不就得了。”
    “可是他不来看我,电话也不接。”丽嘉的眼泪蠢蠢欲动,“一定有奸情!”
    那一夜丽嘉在我面前淌了不少眼泪,我于心不忍,于是答应第二天陪她去“抓奸”。
    我们到达的时候刚已是晚上餐期时分,餐馆里坐满了食客,丽嘉倒不急着进去,她拉我埋伏在餐馆的外头,准备守株待兔。
    让我们没想到的时候,林大为是外面回来的,他和一个荷兰女人下了车,并排走着,相谈甚欢。
    结果丽嘉拉着我直接把他们堵在了门口。
    “她是谁?”丽嘉指着那荷兰女人问林大为。
    林大为根本没有心理准备,有点惊慌的样子,“她,你怎么来了?”
    “少废话,她!是!谁!”丽嘉的高音都被扯了出来。
    “你先回去,啊,先回去,我晚上去你那,再说!”林大为拉住她,安抚道。
    “滚开,她是谁?这个贱人是谁?”
    “我说你好歹也是大学生,你给我留面子行吗?”林大为压着声说,表情愤怒,而他身边的荷兰女人,根本不知就里,表情成呆滞状。
    丽嘉挣脱开林大为的手,冲上前给那荷兰女人一个巴掌,那女人当场懵了,捂着脸特委屈地看着林大为,嘴里叽哩咕噜,说出一串荷兰文。
    “你疯了!你滚!”林大为一把拉过丽嘉。
    这是餐馆里已经有好事的工人在门边探头探脑的了,林大为一看,火气更大了,拖着丽嘉往他的车子走去,丽嘉挣扎着,一路上鞋子蹭掉了一只。
    “大为!”有个中年胖女人从餐馆里疾步走了出来。
    “你们干什么呢?要闹回家闹,丢人不丢人啊?”中年女人厉声地说。
    “妈,她疯了!把咱们家的那个做帐的女的给打了,她该滚回中国去。”林大为一边接话一边死拽着丽嘉。
    “你这个王八蛋!死老太婆!你们合起来欺负我!你们不得好死!”丽嘉因为林大野蛮地纠扯而发了狂。
    “你!”林母气不打一处。
    “我们走吧,别闹了!”我扶着丽嘉,现在的我后悔万分,真不该陪她来,我完全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已经学会了撒泼。
    林大为把我和丽嘉送回了住所,接着被丽嘉拳打脚踢了一顿,然后愤然离去,丽嘉倒在门边,哭得死去活来。
    她今天特别化了妆,而到了这会儿她的脸反而更难看了。
    抓奸就像抓鬼一样,你说有,未必。你说没有,也不一定,那是女人的迷信,却生生将她拖进地狱,她开始变得面目可憎。
    我陪她住了几日,开解和劝慰,在我走的时候她依然泪眼迷蒙。
    我回头看着她和那一屋子的凌乱,满怀感伤。
    一个不会熨衣服的女人,她的婚姻也一定是皱巴巴的。
    听说我走后,她开始往林大为餐馆打电话,给他父母打电话,向工人,向他的父母哭诉自己的惨况。
    林大为对她从开始的冷淡到最后的避让也许是丽嘉一手导演的。
    丽嘉没有好好经营这段爱恋,她以为被偏爱就可以有恃无恐,可以对林大为的父母不那么尊重,可以向林大为索要很多钱,可以不去上学,可以不去餐馆帮忙。
    她却不知道林大为的亲友对她早有心存偏见,如杨母对我一样的偏见,只是林大为的母亲比杨母要高明,她只是静静地等待这段绿卡迷情自己土崩瓦解,静静地等待林大为对她失去兴致失去爱意。
    在荷兰的华裔,即便他是家财万贯,他对于情人的要求也是很特殊的,他可能会因为一时的浓情而给予她想要的一切,当日子久了,他会对情人的要求做升级,不仅仅是只有性的关系,还要有合作的关系。因为他们获得的财富通常都是点滴的累积,在荷兰大部分的中国人获得财富的途径都是很质朴的,像林大为那种有钱人,却也是15岁就开始在父母的餐馆里帮手的。
    把美丽加诸在一个缺少智慧的女人身上是一场毁。
    因为她不懂珍爱自己的美丽,不懂投资自己美丽。她能惹来很多男人,而其中的大部分仅是贪色之辈,他们要新鲜的,他们要温和顺从的,而不是爱发脾气的大小姐,求索无度的败家女。
    而林大为,他是个游牧者,哪里有草就吃到哪里,草是女人,营寨是爱情。他曾经经历过一场伤痛的初恋,现在的他只爱美色,只图新鲜。
    他和丽嘉的结局是这样:林大为给了丽嘉一些钱,并偶尔来看她,吃个饭,上个床。丽嘉以为他对她恢复了爱情,她变得积极了很多。开始喜欢外出,喜欢交际。有一天她约了一个以前在选美比赛中认识的女孩,那女孩说要介绍自己的男朋友给她认识。
    她们约在阿姆斯特丹的中央广场,二次世界大战纪念碑附近,结果那女孩的男朋友竟然是林大为。
    爱情就这么一路吵闹着厮打着,毁于一旦。
    最后她换了电话,她最后一次给我打电话时对我说:“我要去找阿坚!”
    她的想法和雪帆的很累同,只是千帆过尽,那些两个男子是否还是彼岸呢?
    坦白说我不想知道,因为在异国,我渐渐明白到我不愿意再对自己以外的人负责任。
    而现在我只剩下一个可以联络的完整的朋友,他叫林通。
     

    一个好爸爸

     
    我想要糊涂一些,把所有特殊的日子都拿来当平凡的一天过着。
     
    眼泪会让人变得脏兮兮的。
     
    可是当所有的人的走光了,我一个人的时候,我会不小心变成那个样子。
     
    你会明白的!这会儿我写不下去的是因为哽咽。

    爱过飘零 十九

     

    莲花楼的生意依然红火,所以前来看生意的人是络绎不绝,可是因为康庄出的价钱非常高,让很多人望而却步了。
    康庄跟我说:“绑架需要人质,谈判需要筹码。做生意讲究包装,包装有可能是不真实的,不过要给咱们餐馆卖个好价钱,就得这么办!”
    因为餐馆的账目有黑数白数之分,所以光看账目,买家是无法知晓这里的生意额,康庄特别打电话给他相熟的几位荷兰朋友,请他们携全家或友人来吃饭,这种虚张声势的做法,可以在感官上丰厚客流量。他在寄出请帖时,私下和我讲了这件事。
    而这时候的我发现了一个大秘密:阿薇姐居然是卧底!
    杨家的客厅内。
    “你怎么知道阿微是卧底?”,康庄不可思议地看着我。
    “因为我看见那个章先生手上戴得戒指和阿微姐的是一个款式!”我说,最近两个礼拜,那个章先生连续来了多次,我再给他端茶的时候,无意间看到他手指上的戒指有点像阿微姐手上戴的那只,然后我再偷偷查看了阿微姐的,结果居然是同款婚戒。
    “原来是这么回事,还是你们女人心细,我说怎么那个阿微这么好管闲事,那么看来这个章先生买我们餐馆的可能性最大,连卧底都出动了!”康庄拍大腿叫道,那样子着实可爱,他转头看我:“你笑什么?”
    “我笑啊,日渐见人心,你现在肢体动作越来越多了,不像以前那么端庄了!”我说。
    他有点不好意思的笑了笑,“那你有什么好的建议来对付这个卧底的吗?”
    “这个啊,我想我可以利用闲聊的机会和她说说我们的好生意。”我特别加重“好生意”三个字的语气,康庄会意地笑了。
    因为要我们要监视阿微姐,索性就整周都住在餐馆,杨母看着我拿着旅行袋出门,问:“你这是去哪啊?逃回国?做工做怕了吧!”
    她难得和我说上一句话,但是一开口就给我难堪,逃?她是笃定的相信我总有一天会逃了的吧。
    “妈,南希她去餐馆住,最近生意很忙。”康庄给我解了围。
    “哎呀,你说说生意还那么好,卖什么餐馆干嘛?也不知道天恩他姐是不是中邪了。”杨母居然话锋一转,绝对不给我半句好话听。我又是为谁辛苦为谁忙,难道是为了把戏演好?我在心里嘲笑自己。
    “妈,其实我们餐馆开那么多年了,做法太老式了,现在都兴Wok自助餐,我们也刚好可以改改方式,也许是好事。”康庄说。
    “哦。这样啊!那你去吧,回头我再和他姐说说,哎这个老杨这个女儿是白养了,指望不上她了……”杨母念念叨叨,又进“香房”去了。
    我跟着康庄出来杨家的门。他抡着我的行李袋走得很急,想在想事。
    “姐夫!”
    “什么?”他人已经在车门边了。
    “你的车钥匙在客厅的桌子上!”我说。
    他伸手摸了一下外套的口袋,傻笑道:“老了,不记事了。”
    “给!”我把车钥匙递给他。
    他接了过去,用手指指我,报以一个灿烂的微笑。
    直觉告诉我康庄要卖楼花楼另有隐衷,莲花楼是几十年的老字号,生意也向来稳定,最近几年兴起了自助中餐热,它作为传统的中餐馆有这等生意,在荷兰算是奇迹了。
    杨家要赔矿难的钱,也不是非得卖莲花楼,非得卖莲花楼的只有杨如意一个人而已。
    不知道康庄是怕她,是敬她,还是宠她。
    想到这里我突然有些不是滋味,没有由来的。

    夜,莲花楼二楼。
    阿微姐正在和美乐闲聊,我洗完澡进了屋。
    “哎呀,累死了,手真酸啊。”我边走边说,故作劳累状。
    “你才来几天啊,做不习惯,等习惯了就不累了。”美乐对我说,“不过啊这里的生意是出了名的好。我今天看了记事本,连下个月红日子已经爆盘了,到时候有你累的。”
    “是吗?”我明知故问,我知道那“爆盘”的效果有一部分是康庄做出来的,他要兵行险遭,那个章先生是个鼠目寸光之人,康庄料定他会在下月“红日”前下买餐馆的定钱。“红日”是中餐馆对荷兰节假日的俗称,一般那些是日子生意会很火爆,所以是餐馆老板万分重视的进财时刻。
    当然另一方面康庄会装出一副很多买家竞价的为难表情,对那个章先生是推来搪去。
    “不过还好有个姓李的在和我姐夫谈了,如果他能这个月底把餐馆接过去,那我就解脱了。”我捏着自己个手腕,上床躺下。
    “哪个啊?”阿微姐问我,我暗喜。
    “就是那个戴眼镜的广东人。”我说。
    “他不是昨天才来的吗?这么快决定了?”阿微姐的问题完全倒向我的思路。
    “他上个星期来过,那天你休息。”美乐说,她无心插柳,居然给我荫泽,她继续说:“小老板娘,你好啊,可以走了,我们还得干下去,要不我也辞职好了。明天看看报纸有什么地方请工人好了。”
    “生意这么好,为什么要卖餐馆啊?”阿微姐转头问我,关键时刻她完全不接美乐的话茬。
    “这个啊,我不方便讲。”我欲擒故纵。
    “哎呀老板娘我又不是要买餐馆的人,你和我讲有没什么关系啦。”阿微姐继续纠缠。
    “是我老公的姐姐在中国做生意赔了很多很多钱,不卖餐馆要坐牢,好像是那样,所以只能卖餐馆。现在那个李先生都谈差不多了,我想他姐姐会没事了。这里生意这么好,不然他们打死不卖的。”我尽量用局外人的身份去表述,而话中也不乏部分事实,所以应该听起来可信度非常高。
    阿微姐不再接话了,我知道她已经有所决定。
    第二天餐馆才开门,章先生就来了,随身带了一笔现金,康庄先是推辞了几回,然后还是收了他的定钱。
    有定钱在手,这事就算成功一半了。
    晚上康庄叫我回家,车开出餐馆了停车场,他才说话。
    “姐夫我们现在都成保密局了。”我说。
    “商场如战场,我是想早点把餐馆卖了,不然。”他一番感叹,欲言又止。
    “不然你老婆就回不来了。”我在内心独白,感觉自己像个笨蛋,死心塌地地做他的同谋,却没有一点切身的利益。
    “我们,我们这样会不会不道德?”我转头问他。
    “道德?哈,你怎么这么想呢?我告诉你,我们莲花绝对值这个数,我这么做只不是在最短的时间内卖上这个数。”他说。
    我没再搭话,他的车子保持50的匀速度,可是我内心顿失平稳,康庄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他为什么要背上那么多对杨如意的责任,就是算她背叛了自己,却还是要为她留守,为她付出。
    他看起来像个有计谋的笨蛋,还有些寂寞。
    “这么不说话?”他端着方向盘,看着前方的路。
    “我在想天恩怎么还不回来啊。”我随口一说。
    “你比我可爱多了。”康庄转头看了我一眼,说了句莫名其妙地话。

    几天后,杨天恩终于回来了。他看起来很疲惫,衣领泛黄,袜子冒着咸鱼味,像是经历了一次国际流浪。
    他洗了澡就入房睡觉了,没吃东西,这可把杨母心疼坏了,可是此刻他在酣睡之中,她想疼疼他都不成,于是拿着佛珠在客厅里坐着,嘴里念念叨叨。
    不知趣的我走进了客厅,像一枚自杀式炸弹。
    “阿姨,我给天恩做了面,我现在端给他。”我端着面,向她请示,以为可以换句好话听听。
    “他现在睡着呢,你没病吧?你是成心和他过不去是吧。”杨母白了我一眼。
    “我刚好饿了,给我吧。”康庄走了来,再次替我解围,说完接过面吃了起来。
    我不知道何去何从,进睡房,怕吵到杨天恩,留在客厅又怕招惹杨母,现在厨房或浴室是我唯一的去处,而我选择了后者。
    这时候电话响了,是我妈。她大概又失眠了,凌晨三点给我电话?
    “阿希,学习怎么样啊?”我妈的声音让我特别想哭。
    “还行,挺忙的。”我现在说谎话都不用草稿,特别娴熟。
    “钱,钱还够用吗?”
    “还够,我花钱不多,你就别惦记了,爸爸身体好吗?”
    “挺好的,我们现在换了工作,你爸现在去别的学校工作,我现在给你大姨管管帐。”她说得我心无端揪了起来。要不是要供我留学,他们也不必办什么补习学校,也不会出学生事故,工作也不会丢。
    我是他们老来无依的始作俑者,可是自己呢也没到任何的益处,我在杨家做二等公民,和杨天恩似爱非爱,还要受恶婆子的闲气,我坐在马桶上思前想后,这日子过得也不像样了,我深吸一口气,准备出去和那恶婆子谈判:我要去上学!
    可是我才走到门边就定力不足了,一张绿卡足够她怀疑我一生一世了,我拆不下我的私心,于是我想给丽嘉打个电话,希望她能教我良策,把恶婆子那套绿卡阴谋论给灭了。
    电话那头的丽嘉显得疲惫,“喂,大为,大为?为!”
    “我是南希,不是你们大为,你思夫成狂啊?”
    “南希啊,几点了?”她迷迷糊糊地说。
    “现在是晚上十点半,你睡着早啊?”
    “哦,我还没起床呢,我最近晚上失眠,白天就一直睡,能睡到现在。”她说,看来这个居家少奶奶作息不太正常。
    “你还上学不?你整天在家呢?”
    “上学?上个屁啊?我顾不得就去死好了。”她的清醒度大增,说话没那么迷糊了,可是歇斯底里的怒气冒了出来。
    “怎么了?你不会也出什么状况了吧?”我有点难以置信,她那么美丽的女孩,林大为对她视如珍宝,她何来怨气何来烦恼。
    “我怀疑大为外面有人了!”
    “不会吧!你们才同居几天啊,没过半年。不至于吧。”
    “南希,你不懂,你不懂林大为那个死男人,他做的那点事问你家老公去,他已经好几星期没给我打电话了。”
    “你们没住一起啊?”
    “他给我租了地方,以前天天来,现在不怎么来了,也不给我钱,我这都揭不开锅了。你明天来吧,哦,对了,给我带点吃的。”
    原来我并是最不幸的人,于是我和杨母的谈判的场面没在那夜出现,我得先去看看丽嘉。
    她几乎是我在荷兰剩下的唯一的完整的女朋友,这对我的意义是重大的。

    爱过飘零 十八

     
    那日杨如意说要卖餐馆,康庄便许诺了,莲花楼转手的消息经几个杨家亲戚的口传了出去,很快陆续有人来看生意谈价钱,工人看出了眉目,纷纷辞工离开,没人上班,所以杨母才打起来了我的主意。
    我上班的第三天,新来了一个跑堂,一个叫阿微的中年女人,她对我非常友善,一口一个老板娘的叫我,我说叫我南希好了,她说:“什么,Nasi?你叫Nasi啊?”接着哈哈大笑。
    Nasi,荷兰文中是炒饭的意思。她的话惹笑了我,于是我开始唤她做:“阿微姐”。
    阿微姐很勤快,至少让我觉得比她的上一任要勤快许多,她似乎对餐馆里任何事都关心,得空还要去帮厨房师傅剥洋葱,她的热心和持续发作的多话症常让我觉得困扰。不过她对我这个入门的留学生媳妇全然没有偏见,使得我对她满怀感激。
    周末的餐馆非常忙,康庄一般就会住在这里,而我因为不好烦劳他接送我,也一并住来下来,我本想住楼下的房间,阿微姐说楼下睡不得,怕有地气,伤身子。于是我被游说着住进了她的房间。
    房间里还有另外一个女孩美乐,也是做跑堂的,不过她较之阿微姐简直可以用沉默寡言来形容。
    “你父母在家做什么的?”
    “你老公几岁了?”
    “你什么时候来荷兰的?”
    诸如此类,阿微姐几乎想彻查我的身世背景来历癖好,让我不胜其烦。那天夜里我便梦到了她,在梦里她居然成了我童年喜欢看的《葫芦兄弟》里的那个蛇妖,她向我吐着长长地舌头,然后我就醒了过来,一身的冷汗。
    我口渴的厉害,开灯,下楼。
    楼下厨房里的灯从门缝里照了出来,我猜康庄还在忙活,我推门进入,果真是他。
    “姐夫,还在忙?”我看到他坐在一张小板凳上,在穿“沙爹”,“沙爹”是一种中餐馆里热卖的食物,就是把肉类穿在竹签上,然后用热油炸过,浇上花生汁,这种“沙爹”在周末的需求量是非常大的。
    “恩。这个月一下走了两个师傅,又暂时请不到人,所以只有自己动手了。”
    “我帮你吧,如果不太难的话。”我放下水杯,蹲了来。
    他抬头看了我一眼,“真的啊?那太谢谢了。”他的表情有些调皮,是我从未见识过的一面,“来,要这样,把大块的肉穿在最下面和最上面,中间可以穿小块的,不然一下锅就散了。”他开始教我如何穿制。
    “想不到这个也不容易啊?”我吐吐舌头。
    “所以啊,别小看做厨房的师傅哦!”他说。
    “我说,你这么蹲着太累了,我凳子给你。”他站了起来。
    “没事!”我也站了起来,结果腿部果真麻了,我站不稳,康庄眼明手快,用拿着竹签的手把我扶住。
    “哎呀!”我叫了出来,竹签扎到我的手臂,有点疼,“姐夫,你要穿人肉沙爹啊!”
    他立马将手松开,刚才我用了疑是撒娇的语调,导致现在的有股尴尬在彼此间流动。
    我沉默地接过他递来的小凳子,坐下,而他找了一只塑料桶,将它翻过来成了他的“临时座椅”。
    我们面对面坐着,沉默的时刻让人有点无所适从,突然我听到他说:“我们这样坐着像不像农村妇女纳鞋底啊?”
    “哈!最好再磕点瓜子,那就更像了。”我被他逗乐了。
    “哈!”
    “不过啊,我小时候还真纳过鞋底!”康庄大概不想冷场,继续扯话题,“那时候我们家乡的妇女可流行接手工活来做了。”
    “可是你又不是妇女,怎么也做啊?”
    “我帮我妈啊!”
    “你还真是孝顺的儿子!”
    “那么你呢?我猜你小时候肯定不用纳鞋底!”他上下打量着我。
    “我小时候啊,好像整天都是在玩在耍,听起来是不是比你幸福啊?”
    “我小时候最想要的东西就是钱,有了钱可以给我姐姐买发夹,可以给我妈妈买衣服。”他说,语调很淡然,隐隐中又透着感伤。
    我听在耳里,觉得他的童年必然艰辛,又不好追问,怕问中他的难处,于是就改说自己的童年:“我小时候最爱吃,特爱吃棉花糖,心想以后嫁给卖棉花糖的大叔该多幸福啊,家里有吃不完的棉花糖,后来又爱上了糖炒栗子。”
    “然后你就想嫁给炒栗子的大叔吗?”他哈哈笑了,“那还不简单,叫那个卖棉花糖的大叔也卖卖炒栗子不就结了!”
    “看不出姐夫你还挺幽默!”我脱口而出,话一出口就马上后悔了,我想起那日在温州,那个混乱的圣诞节,他也给我讲过一个笑话,“幽默”二字是有个危险的线索,让我猛然记起当日的情节,我不安地看了他一眼,“姐夫,你还记得那天在温州吗?”
    “哪天?”想不到他明知故问。
    “就那天!”我抬起头勇敢地看着他,手中的竹签被我抓得很紧很紧。
    他也抬头与我相望,“我知道你是个好女孩,我可以告诉你,我也不坏,好的人是不需要记得坏的事的!”
    他的目光没有退避没有惶恐。
    “人,只要心正,看什么都正!”他又说,似乎我们之间一切不合理的荒诞的情节都可以被溶解在这句话里,这是一个多么善良的理由,让我们曾经那段不正当的关系得以淡化消斑。
    那一个夜晚我们只是两个受伤的男女,因为觉得自我放纵也许能止疼,所以才走到一起。我们拥抱在一起的不合理的姿势只是把两种孤单叠加在一块,而那被招惹来的欲望,完全是无师自通的。它不代表奸情,它属于共怜。
    我们只不过是刚巧遇上彼此的失意,刚巧睡在同一张床上而已。
    我们只不过是用彼此身体做了一回凶器,捅死了别人不要的自己的爱情而已。
     “而已”是我在描述那个故事的时候铿锵有力的后缀,它能让我的心安定下来。
    交换心事是建立友谊的一个必要的仪式。当“沙爹”一颗颗被穿起来,我心中的那些关于前事关于康庄的疙瘩却被一颗颗卸了下来。
    交流是件华丽的事,我们可以选择用词,就像选择裁剪合体的衣裳一样,而那些衣裳可以将我们丑陋的往事穿戴得体。
    所以我再迎向康庄的目光时,心中没了忐忑。

    爱过飘零 十七

     
    眼角泛红的我从浴室里走了出来,在过道里碰到了杨母,这让我有点猝不及防。  
    “阿姨。”我吞吐出声。
    “今天你去餐馆帮忙!晓得了吧。”她说。
    “我今天要去学校一下。”
    “你还要去上学?我儿子都为了你大学都不读了,你还要去上学?”杨母的高音尽现。
    “我,我只是去看看情况。”我陈述道。
    “我说嘛,你们这些中国来的留学生还不都一个样,晓得吧天恩小叔家的媳妇,刚进门的时候可乖了,等拿到居留,翅膀硬了,就马上跑掉了。你的居留卡快下来了吧?”
    “阿姨,我,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去学校看同学。”
    “去吧!去吧!”她说着就走开了,朝我们的睡房走去,远远地我听到她在低声暗骂:“去了就别再回来了。谁稀罕你们这些臭留学生!”
    臭留学生?我默念她的话,脸上火辣辣的,也许我的退路早已湮灭,我不能将杨天恩赋予我的爱情踩在脚下,然后摘得绿卡,完成学业。那条路一定会为我召来满身的灰尘,最终变得像现在的雪帆那样的污浊。
    原来事情远远没我想象的简单,我的错误在起点就被埋下了,居留卡是多少留学生永恒的痛!而现在的我也只能将错就错的走下去,争取把演技融进生活吧。
    门内,杨母正在向杨天恩盘点她预想的我的罪恶,然后响起杨天恩不耐烦的吼叫声:“你让不让人睡啊!你这么不喜欢她,那她走掉了不是合你心意了吗?”
    “你读那么多书,你怎么笨得跟猪似的,要走让她现在走,等你被利用完了她再走啊?你亏不?我这么就生出你这种没出息的孩子?……”
    杨母对我的厌恶就这么没遮没拦的在这间屋子里回响。
    这时康庄走入客厅,大概去餐馆,他向我点头问候,准备离去。
    “姐夫!”我唤住他。
    他回头,看着我。
    “我能坐你的车去餐馆吗?”我站了起来。
    “你去有事?”
    “阿姨叫我去帮忙。”我鼓起勇气说,我想他已经听到了杨母的叫骂声。
    康庄朝我笑了笑,“那你去换件衣服吧,白衬衫,黑裤子,就成了。”
    “恩。”我转身集疾步走向睡房。
    身后又响起康庄的声音:“不急,我等你。”
    在康庄的车里,我不发一语,他似乎也明了我的心事,临近餐馆时,他说了一句:“慢慢来,日久见人心。”
    他看着前面的路,说话的时候我看不到他的表情,可是我还是心虚的很,我没能深思他话里的意思,也许在杨家,除了杨天恩,是没人愿意完全信任我的。
    我成了莲花楼里的一个吧台服务生,每日开工的第一件事就是清洗男女厕所和地板。这些活我之前打工时就做过,所以还算没给康庄添麻烦,所以杨母也没再找我的麻烦。
       而杨天恩通常傍晚才来,并且随身携带手提电脑,他找个角落的位置坐下,叫我泡杯咖啡送去,然后就能坐到我们打烊的时候。
    杨母的基本态度是,杨天恩人在餐馆里就算工作了,老板嘛,看场子就好,不需要有什么行动力。
       康庄照旧里外的忙活,我做雪糕的时候,他还需跑过来指导我,就算是最忙的时候,他也不会去叫杨天恩来帮下手。
       他对杨天恩的纵容是超乎想象的。
       半个月后杨天恩说有什么事要出国,拎着他的电脑小包就要走,他在我额头亲了一下,很应酬地和我道别了。
       “我怎么和你妈说啊?”我为难地看着他。
       “你就说我出国了呗,这又不是第一次。”然后他就开车走了。
       晚上我和康庄回到家,杨母就问:“阿恩呢?”
       “他去英国了。”我说。
    “什么?他怎么不和我说一声,你是他老婆你也不管着他点?他去干嘛?”
    “他没说。”我开始害怕。
    “什么时候回来?”
    “不晓得。”
    “你什么都不晓得,你还算他什么人啊?我把儿子交给你,我能放心吗?”
    “他这也不是第一次出国啊?”我斗胆顶了她一句。
    “他现在可是有老婆的人,怎么还跟个野孩子似的,人家也是做老婆,你也是做老婆,你怎么就这么没能耐,我说你心里到底没有我儿子,你关心他死活吗?我看你就关心你那破居留卡吧!”每每教训我的时候,她就死活要把居留卡扯进来,这让我很难堪。
    我无辜地看了康庄一眼,心想是杨天恩不关心我死活,是杨天恩心里没我吧。不过我不敢发作,免得让她老人家火上加油,杨天恩不在谁也救不了我。
    “阿姨,兴许他等下会给我电话,我会叫他早点回来的!”我说。
    杨母用凌厉的目光扫了我一眼,然后转身走去香房。
    杨天恩不在的日子里,杨母绝对不会给我们等门的,也绝对不会来餐馆看我们。
    康庄和我有了更多独处的时刻。

     

    爱过飘零 十六

     
    清早,我接到雪帆的电话,枕边的杨天恩不耐烦地转了个身。我批上睡衣出了房间。
    “我要离婚了。”她说得很平淡。
    “拿到卡了?”我了解她的一切,所以这样的结局对我来说没有一丝悬念。
    “恩,是学生卡,学校给发的,不管结婚屁事,我冤吧?”
    我重重地叹了一口气,不知道如何评论此事,结婚只不过是她的权宜之计,又何尝不是我的呢?我想到杨天恩,一股内疚感涌了上来。
    雪帆和我一样婚龄还不到半年,所认识的对象也并不太久,彼此间谈不上浓情重爱,说到离婚似乎也不会太多的撕扯。
    我知道雪帆之所以要火速地逃离这段婚姻,是因为她要去找她的前男友,我不说破,只等她主动暴露。
    “我要去柏林找阿德。”她说,不出我之所料。
    “阿德找过我和林通,前阵子,他来过荷兰,那天在林通家喝得大醉,差点没跳楼。”我慢悠悠地说。
    “什么?”电话那头的雪帆大叫。
    “我们不告诉你,是不想破坏你新婚的喜悦。”我继续说,话语中夹杂着一些讥讽。
    坦白说我有些讨厌回忆那几日的情形。
    阿德和雪帆是高中同学,相恋5年,雪帆来荷兰留学,阿德就跟来欧洲,无奈他在国内是读建筑系的,一直心羡德国某大学的建筑硕士班,便去了德国。
    俩人原以为德国比邻荷兰,见面并不是难事,不想来了之后,发现情况远不如想象的乐观,若雪帆周末去柏林,星期一的课就一定上不来,阿德来荷兰也是同理,加之两人的家境都仅是小康,平时还需要自己打工帮补生活费,所以这恋爱谈的费时费力。
    而雪帆现任的老公是在她打工的回家的路上认识的,他是一个巴士司机,深夜11点的巴士上,常常只有雪帆一个乘客。某一次,雪帆忘了带钱包,那司机没收她的钱,然后两人就有了交谈,雪帆隐去自己有男友的事实,把自己独身在荷兰的不易都说给了他听,那人竟动了情,开始追求她,也就有了后来,雪帆为了办居留卡而答应他求婚的事了。
    我和阿德并无交情,只是见识了他酒后撒疯的可怜样,起来怜悯之心,而那怜悯之心也冲淡了一部分我和雪帆的友谊。所以那日起我从不主动联络她。
    “你说我现在去柏林合适吗?”雪帆应该已经下定决心,现在只不过是想找一个附和她主意的友人,壮壮胆罢了。
    “合适!有什么不合适的!你现在有合法欧洲居留卡的,去哪都挺合适的。”我接嘴。
    “阿德他,他不会怪我吧。”雪帆并没有听出我夹在话里的奚落之意。
    “这我就不知道了。要不你自个去问问吧。”我说,我突然想起那日的一幕:阿德酒醉后搂着林通的脖子,嚷嚷着:“阿帆那个贱人,她这和做鸡有什么分别?为了居留卡和别人的男人结婚睡觉,啊!有什么区别?妓女是批发,她是零售。林通,是兄弟的今晚上陪我去叫鸡,我也大爷一回……”接着就嚎啕大哭,再后来又嚷着要跳楼。
    林通说他撒了酒疯就算过去了,余下的几日林通天天陪着他,又把自己被阿曼抛弃的情事跟他说了几回,阿德的憋屈也就去了一半了
    那天他俩去了红灯区,临进房,阿德回了头,说:“犯不着为了个小女子作贱咱们高洁的生殖器,走!哥们去喝伏特加。”
    两人打电话给我和丽嘉,结果我们四人窜进酒吧,没几杯酒阿德喝高了,他说:“哥们我拿到硕士的本就回上海,啊,开一个特大的公司,有好几百号人,啊,等赚了钱把那什么东方明珠塔买下来,让我老妈住,知道为什么吗?我老妈叫张明珠……”
    林通用肘子碰碰我,说:“阿德这小子活开了,回去还是一阳光少年!”
    阿德最后带着些许伤感回到了德国,林通说他走得时候挺有大爷样。
    是啊,爱情这回事,很多男生叫叫嚷嚷也就过去了,尽管曾经爱得很深刻。
    我想到这里,突然有些安慰,继续听雪帆说着她一个人的私奔大计,她问我“你知道阿德现在的电话吗?”
    “我哪知道啊!”我想起她结婚的时候换了电话,搬了家,怕的就是阿德纠缠她,怕破坏婚礼,而现在又要回头去找他,敢情婚姻是件外套,冷了拿来披上,热了脱下扔掉,我在心里发出了对她的嘲笑声。
    “哦。那我问林通去,他大概知道,对了,你和那个杨天恩准备什么时候离啊?”
    “咳,我和他是真心相爱,离什么离,我俩感情蜜着呢!”我被点中了心中的虚门,不过嘴上还是强硬地很。
    “得了吧,你那点心思我还不知道吗?咱们这么多人也就丽嘉还挂点真爱在里头,我们就都省了吧。”
    我不作声,听她和我说再见,然后将电话挂断。
    我拿着电话走回房间,心头五味杂陈。
    床上杨天恩仍在沉睡之中,我伸手去摸他的脸,他猛地睁开双眼,浮出一个狡猾的笑,一把将我拉拢在侧。
    “干嘛啊?吓死我了!”我冲他嚷。
    他开始解我睡衣的扣子,一切尽在不言。
    我半推半就,和他做了那事,整个过程像是囫囵吞枣,心身均是木然。
    杨天恩继续钻进了被窝,我起身去浴室洗漱,刷牙之际,我不禁抬头看着镜中的自己:披头散发,嘴角挂着白色的泡沫,一个戴眼镜的女孩。我对自己笑了一笑。
    我对着镜子恶狠狠地说:“周南希,你!就是个不要脸的妓女!”
    雪帆至少曾经还有过一个敢为她跳楼的男子,而我呢?一样的不要脸,可叹的是连个检阅的人都没有。这种了无牵绊的感觉,其实是苦涩的。
    思绪至此,眼泪开始滚落。
     
     

    一個人的天荒地老

     

    在陌生的地方发生的陌生的事情,让两个陌生的人相爱。
    在已经熟悉的地方发生的熟悉的事,让两个熟悉的人变成了陌生人。
    爱情终究是场无解的恨。


    阿满蛰伏在我的QQ列表里已经有些时日了,他常常在线,却从不与我交谈。
    他似乎在等待某一天我将进入雷区,靠近他的故事。
    《扯线的木偶》的刊登似乎是种递进,它关于偷渡,题材敏感,我一度犹豫过,后来我收到了一位读者珍珠女士的来信,她在信中对我说:“因为正义感,许多哑口无言的人有了声音,或者当我们看到丑陋的同时发掘其中一些美丽的事,让我们的心灵得到平衡。……”
    那一刻我似乎找到了写下去的勇气,文字总是让微小的我,自作多情,自以为是。
    也许有一天我会因为这些文字而被陷于非议之中,可是每每当我和读者交流时, 每每有人愿意将心事心结交托给我时,我都似有一种责任加诸在身。
    那些与我并不相识的人对我如此的信任,他们愿意将自己最伤痛的故事告之我,是那么勇敢!而我却在为那些可笑的理由而前后顾及。
    那日阿满把他的故事送给我,像是种郑重地托付,我想自己没有错过任何美好或残酷的细节,只是出于对他的承诺,在这个故事里我只能做一部分的表述。
    故事开始于1998年,20岁的阿满身份发生了转变,从一个皮鞋厂的职工变成了一个偷渡客,来欧洲的原因是哥哥要结婚了。
    据说在他的乡间流传着这么一句话:“没有新房子,哪有新娘子?”
    阿满的家境困顿,老爹为了两个到了适婚年龄的儿子娶媳妇的事头发都愁白了,自家只有一间两层的“毛坯房”,两个儿子还得搭上下铺,娶媳妇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眼瞅着隔壁邻里都盖上了新房,阿满家只能望而兴叹。
    阿满的爸爸心一横就对两个儿子说:“阿爸没本事,一辈子没赚上钱,没给你妈过上好日子,现在恐怕连你的婚事也要给耽误了,你随便谁,出国去吧,兴许那里还能图个好前程。”
    阿满知道哥哥不想出国,倒不是因为怕吃苦,却是因为他有一个已经到了谈婚论嫁阶段的女友,只是那女方家嫌阿满家家境不好,两人就一直明来暗往拖拉着。
    阿满为了成全哥哥,就和阿爸说自己要出国。
    阿满9月启程,10月离境,起先在广州呆了近一个月,在那里等待整支偷渡队伍的组建,来自祖国各地的人士,背着不同的愿想,怀着不同的心事,来到此地汇聚,和阿满结成了“盟友”。
    有个叫“阿月”的女孩是最后一批来到他们之中的,她是个美人,阿满第一次看到她就被惊艳了,阿满的一个盟友很快对她表示出了追求之意,老实的阿满也隐隐有点心热了。岂料旁边的另一位男青年却说:“等着吧,走我们这条路的,越好看的女人到最后就越破越滥,你们省省吧。”
    据说此男前一次偷渡失败,被押解回乡,却不死心的重新归来。他似乎受了许多教训,也似乎看破了很多事,言语之间总是充斥着先行者所谓的“经验”,但这个时候的阿满他们并不相信他所谓的那些“潜规则”。
    在广州时,蛇头对他们比较客气的,好吃好住伺候着,但是月初到了越南,嘴脸就开始变了,呼呼喝喝常有,吃住条件也不大如从前了,以前是酒店客房,而今就是简陋的民舍,阿满说比自家的房子还不如。
    阿满告诉我,他们十几个人住一起,男女混居,加之地方不大,天气又闷热的很,大家都有点憋闷,几个男青年闲来无事就向蛇头要了一副扑克,打着玩,赌资就是一元几角,或是随身而带的香烟零嘴之类。
    阿满从不加入他们,他喜欢翻翻小说,他出国前带了几本武侠小说在侧,闲来翻翻得以解闷,他是这支队伍里读书最多的人,高中毕业,有时候蛇头要写几个字,都找他帮忙,所以相形之下,蛇头对他也比较客气。
    队伍里的女孩子们议论最多的也是阿满,这时候的阿月每每看到阿满投递来的爱慕眼神就有点意动神摇,无奈两个都是含蓄内敛的人,就这么一次次地将眼神错开,又魔力般的交汇。
    10月的越南还是季风肆虐的时节,众人以为蛇头会让他们避过“风头”才上路,却不知偷渡这条路就是要捡苦的难的路走,离人群越远,离安全越远,才能成功。
    人越多暴露面就越大,于是蛇头就分批送他们上路,他们这一队19个人,蛇头分作3批送走,第一次6人,第二次7人,均已安全地送到了下一个站口。
    胜利的消息传来,阿满一半是喜悦一半是忧愁,因为蛇头似乎没有打算送他们上路的意思,被留下来一共8人,阿月也在其列,还有那个有“先见之明”的二次偷渡者阿光。
    他们从熙熙攘攘的大队伍锐减到了八人组,空间被扩展了,彼此的距离却近了些许,同阿月最要好的朋友阿雪已经在第二批被送走了,阿月没了说话解闷的人,明显忧郁了很多,阿满看在眼里,总觉得她有满怀的心事。
    阿满就找了个机会问阿月出了什么事,阿月就是含泪摇头不说话,阿满回到屋子里闷闷不乐,阿光却说出了一些惊人的话:“你知道为什么蛇头留下我们不送走吗?还不是因为阿月那个女的,什么叫红颜祸水,蛇头看上她了,没占了她的身子,怎么可能送她走,我们几个就是配垫人员。”
    “什么?怎么会?”阿满大吃一惊,不敢往下联想。
    “怎么不会,你没看那蛇头看阿月的眼神,要不是之前他小舅子在,他早把阿月给那个了,现在你看好了,他小舅子不在,阿月啊任人……”阿光继续危言耸听,阿满早已经听不下去了,他必须马上找阿月求证。
    结果竟真如阿光之所料。
    那天起,阿满总是有意无意在阿月身边出现,巨大的恐惧在彼此间蔓延,阿月有些应对之策,那是阿雪和其它女孩在临行前的教诲, 现在的 阿月已经一个星期没洗澡了,味道很是熏人,夜幕降临的时候,蛇头又来找阿月谈心了,说了几句安慰人心的话之后,他又隐讳的提出了那要求,阿月坐着,默不出声。
    蛇头就温柔地再劝她去洗洗,然后陪陪自己,并承诺次日送他们上路,说着就起身来拖阿月,阿月英本能地挣扎,哭喊声传到了隔壁,阿光给大家使了个眼色,表示该发生的就要发生了,过了今夜大家大概能上路了。
    阿满坐不住,冲了出去,蛇头正和阿月纠缠,狼狈之际,见阿满闯入,恼羞成怒,一拳向阿满挥了过来。
    阿月受同盟的同化日久,她已经深知了偷渡路上的“潜规则”,她也知道蛇头在这一路上所能发挥的作用,阿满如果还手的话,那么他别说去欧洲了,就是老家也回不去了。
    她死命地拉着阿满,满目是泪,阿满见状把手垂下,蛇头抡起板凳就朝他脑袋砸了过去。
    三两下阿满就晕了,接着被阿光他们抬走了。
    某夜阿月终于顺了蛇头,一半是为了自己,一半是为了阿满,这时的她还是未经人事的黄花闺女,这位好心的姑娘如斯的代价,也给蛇头不小的震撼。
    他并没食言,没几日就送他们上路了,这之中也包括了阿满。
    阿满将一切都看着眼里,憋在心中,他看着阿月瘦削的身子站在远处,他就充满了负罪感,那一夜若不是自己莽撞,阿月也许不会如此牺牲,人心都是肉做的,蛇头也并是一个人性不存之徒。
    辗辗转转,数月后众人到了乌克兰,阿月和阿满的感情已经有了质的飞跃,某一日阿满终于找了合适的机会表达了自己的爱意和歉意,两人山盟海誓了一番。
    自打离开了来越南,一路上后几任的蛇头对众人都还不错,阿满说蛇头也分人,有禽兽不如的,也有和善的,所以他们的后半截路走得很顺利。
    某一次大家坐大卡车赶路,众人已经好久没吃东西了,身边连点喝的都没有,蛇头只管在前头酣睡,一点不管他们死活,这时候阿光就问阿月有吃的吗?阿月说没有,阿光就点破说看到她裤兜里藏了东西,伸手要去摸,阿月就骂了他一句。
    阿光估计是饿晕了,就大骂:“你这个破鞋,仗着自己漂亮能陪老板睡觉,就老三老四”,云云。
    结果阿满就和阿光在车里打了起来,两人都弄了个鼻青脸肿,这事自然惊动了蛇头,结果两人均挨了重罚。
    阿满告诉我那时候阿月是他的女神,容不得别人玷污。
    阿满和阿月在1999年年初到了荷兰,阿满本来想去法国投靠亲戚,可是为了能和阿月相守,就留了下来,阿月的亲戚在荷兰经营餐馆,阿月说阿满路上救过自己,亲戚便勉为其难的收留了阿满。
    两人在荷兰的前半年过着无忧的日子,虽然没有合法的身份,却自能有情饮水饱,阿月温柔,阿满体贴,他们的工友都很羡慕他们,但阿月的亲戚却不乐意,他们觉得阿满这个楞小子,空有蛮力,毫无前途可言,而且是个没居留的黑户,阿月那么美,简直就是鲜花与牛粪的遗憾组合。
    阿月的阿姨就开始劝说阿月,阿月并没有动摇,过了几个月,阿月的阿姨对阿满说自己有个亲戚在比利时开了一家餐馆,需要人手,叫阿满暂时过去帮忙,阿满有点不太愿意,结果阿姨一句:“自己人才叫去你的。”让阿满不好推辞,就去了。
    这一去就是一年,那亲戚总是找理由留他,阿月明白的阿姨的诡计,向阿满表示了非他不嫁的决心,阿满感动不已。
    可是日子一久,阿月的电话渐渐少了,而阿满打过去的时候,阿月的态度也不似从前了,有点敷衍,有点应酬,这让阿满大为疑惑。
    在这期间阿满有过几次回荷兰看望阿月的经历,不过他从不让阿月来看她,他不能让自己心爱的女人置身于危险之中。
    就在一次阿满回荷兰的路上,不幸在火车上被警察给逮到了,结果被收押在监,他和阿月断了一切联系。
    半年之后,阿满重获自由,他再去找阿月时候,却发现阿月将为别人的新娘,那新郎是阿月的阿姨介绍的,一个这里长大的“老板的儿子”。
    阿满的入狱似乎成了一个让阿月另嫁他人并不失礼的理由。
    不需要太多的解说,阿满已明白到这婚姻里的真相,一张金贵的居留卡是那婚姻所能一并赋予的。
    而自己呢?能给阿月什么,就连最基本的生存条件都不具备的自己对于幸福是无能为力的。
    阿月在和阿满道别的时候,眼里并没有太多的不舍,阿满不在的这半年里,她经由亲友的劝说和现实的体验,她似乎想明白了一些事,她似乎彻底地忘记了两人在那一路上的海誓山盟,她忘记了阿满自己忍着饿给她留下来的面包,她忘记了阿满为维护她和别人打架流过的血,也忘记了自己流过的泪,起过的誓言,付出的牺牲。
    忘却,是她得到了幸福,却摧毁了阿满的整个世界。有那么几年,阿满的心是空的,他在狭小的厨房间里劳作,好几次都想把案台上的刀插入自己的胸膛。
    他觉得生无可恋,他觉得前途迷茫。
    现在的他,经历了九年的煎熬,他的悔恨是否还在?他只告诉我,他还很爱很爱阿月!
    他发来两个“很爱”,一个感叹号,我似乎能听到了电脑那头有眼泪在吞咽的声音。
    现在的阿满已经拿到了合法的身份,已经让哥哥盖上了新房,并娶了老婆生了孩子,他是家里的功臣,他是父母的骄傲,而他自己却似一叶飘零的孤舟。
    在荷兰的十年之中他遇到过爱他的女子,可是他那么的退避那么的惶恐,因为他伤透了心,不再相信爱情,或者说他还无法忘却阿月。
    我很疑惑,他为什么还会爱着一个变心的女子。
    他没有解说什么,只是告诉我:“如果可以选择,我希望出国那条路我一直在走着,不要停下来,不要安定,只要和喜欢的人相依为命!”
    又是一个感叹号,一个声嘶力竭的感叹号,让我无限感伤。
    阿满花了九年的时候去洗涤心里的爱恨情仇,却仍然无法忘情断爱,那么他是不是还要再等一个九年去剥落心里头那最后的依恋呢?还是会永远地留守在那个残酷又夹杂着甜蜜的爱情里,偶尔开着车去阿月所在城市去转转,为的只是在某一个路口碰到她,看着她牵着她的孩子的手,面无表情地从他面前经过。
    也许在荷兰,这个让很多人伤透了心的地方,爱情看起来像是只有疯子才懂的事。
    我欣赏懂爱的男人,亦心疼懂爱的男人,因为牵着手走过的路,只有他一个人相信天荒地老。

    Asiannews B18 2008-06-05 

    安生

     

    我很愛很愛的那個男孩。
    很愛很愛的我那個男孩。
    謝謝你,讓我看到了你的幸福。
     
     
    Mr.Lu & Miss.Xu
     
     
     
    Long long time ago
     

     

    Anson & Alex

     
     
    我很好奇,那是怎么样的一个女孩,那个要和Anson共渡一生的人。
    是的,我不用眼睛看,我是近视,我总是看不清事实的。对于未知的,无法窥探的,我常常用很傻很快乐的方式去想当然。
    当然那是个很好很好的女孩。
    近年的我喜欢把自己投掷到陈旧的梦里,那个地方,每个人都在,每个人都好好的。我是那么的快乐,我想Anson也是。
    Anson过了18岁就很少哭了,我想当然,是那样吧。
    可是有一天,他已经长到20岁了,他哭得很凶,他对我说:姐,我是家里唯一的男人了。
    Anson眼睛哭肿的时候,并不好看,而且他很少吃东西,我们的双膝贴着冰冷的大理石,用很虔诚的方式在和爸做告别,直到我们的膝盖都肿了,比眼睛还要肿一些。
    Anson比以前还要瘦,他用很细很细的胳膊挽着我,我们笑得那么难看,我们被拍下一张合照,那天我要去荷兰,他来机场送别,他什么都没说,也没有向我挥手,入闸的时候,我回头看他,他还站在原地,那个瘦削的身影就是我们家唯一的男人了。于是我的眼泪来了。
    Anson从小就是个不让人省心的孩子。他总是坐不住。总是不好好写作业。总是要我在吃饭的时去找他。他甚至在家里养过青蛙。他欺负过他的女班主任。他从不参加学校的文艺演出。他还学会了抽烟。
    不太记得了。
    Anson有一对很好看的眼睛,像狐狸一样的眼睛,他打很多的游戏,却不近视。
    他不爱读书,却能写一手的好字。
    他喜欢喝冰镇啤酒,却不显肚子。
    他喜欢把小指的指甲留得很长。
    他喜欢穿红色的衣服。
    他喜欢穿白色的袜子。
    他喜欢吃肉胜过蔬菜。
    不过也许我说的这些都不对了,他变了,那些我无法见证的改变。
    妈妈说,现在的Anson常常凌晨回家,要做很多事,甚至要开着一部大的吓人的车子去送货。
    他好像已经做到了,那天他许给我的话。
    终于有一天我和Anson不能再经历相同的季节,不能在一张桌子旁吃饭,不能再一起去抓蝴蝶,甚至不能常常见面。
    可是他还是我的Anson,我们的关系被溶解在血液里,拆不开的。
    我会给他买我喜欢的那个款式的男装和球鞋,可是寄到他手中时,那衣服已经过季了。
    距离似乎让我失去了许多能力,所以我对Anson越来越愧疚了。
    Anson这个名字是我给他取得,Anson,An Son,安生。
    那几乎是我对他全部的祝福,好好的安生,我们家唯一的男人。
    想当然,你比我幸福!一定要比我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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