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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口吾言』 之 一个黑爸爸没有身份证,没有保险卡,没有手机,没有属于自己的房间,他是一个黑爸爸。 我的爸爸辞世已经6年了,小时候的我从不记得他的生日,更不晓得父亲节是哪天,那些特殊的日子就那么无声无息地溶解了旧时的岁月里。
可是在他走了之后,我反而会特别清晰地记得这两个日子。这说起来像一种悲伤,过起来却似一种惩罚。
现在的我对每个人的父亲都有好感,因为已失去的遗憾总是让我不能自制地想要向他们拥有的幸福靠拢。似乎每个父亲身上都带着不能言喻的踏实和温暖。 明叔是某人的父亲,今年52岁,不过他看起来要显老一些:头发稀稀落落,皱纹深深浅浅。我一共才见过他两次。听说最后一次见面之后的下一个星期他去了意大利。 我和明叔的相识是源于一个雅口吾言的读者,他是明叔的工友。 明叔在荷兰已经15年了,让人难以置信的是他一直是黑户,没有身份,没有保险,甚至连部手机也不曾有过。 明叔来荷兰是因为在家乡无以营生,他没读过几年书,是一个长在水田稻边的“泥娃子”。近三十岁才娶上老婆,随着儿子的出生,家里的生活日渐窘迫,在亲戚的怂恿之下,他有了来荷兰的念头,之后举债而来,偷渡路自然是吃了不少苦,不过想起儿子和老婆期盼的脸庞,他觉得吃苦也幸福。 在荷兰的最初五年里,他在亲戚家的餐馆里做工,据说那时候的他一年出门的次数不到5次。从厨房到睡房,从睡房到厨房,两点一线的度过。 五年的省吃俭用,明叔终于把亲戚为他垫下的那偷渡来荷兰的费用付完了,并且还留出一笔钱准备接老婆出来。 一年后明叔的老婆阿香也偷渡来了荷兰,夫妻五年没见,还没述尽相思,阿香就急匆匆地离开了他,去了一户人家做保姆。 明叔说起老婆阿香 那时候的情况:“她在路上走了一年多,我想起自己当年走过的路,真是吃不好睡不好,好不容易等她来了,这床还没睡暖,她就急匆匆走了,她是个特别勤力,就想早点赚到钱,给儿子过好日子,那时候我儿子才15岁。” 明叔的孩子被托付给阿香的父母照顾,所以两夫妻也没有什么后顾之忧,当时就一门心思的想着赚钱,攒钱。 明叔和阿香都不太认识字,国语讲得磕磕绊绊,就更甭提荷兰语了,明叔说虽然自己在厨房工作,不用接触荷兰人,可是餐楼的跑堂传进来的中文菜单,他也看不太懂,刚来的时候,他不知道看错了几回,被骂几顿,后来就狠下心在收工的时候把菜单都背会了。 “读书是很有用的,没读书的人就是做苦工也会比别人更苦!”明叔想起最初在荷兰的几年感慨万千,同时他也意识到了教育对一个人起着提升命运的作用,他就嘱咐阿香的父母给自己的儿子找好的学校,买好的文具,甚至还送儿子去老师家辅导。 钱就是他能奉上的给儿子最实际的成长礼物,至此儿子在国内过着衣食无忧的日子,而明叔则辛苦地在厨房里劳作,有时候还要受老板的闲气。 而在餐馆里他除了看电视几乎没有其它的消遣,甚至电视对他来说也只是一种摆设,荷兰台或者外国台的电视剧对他来说基本属于哑剧,他就顾一顾图像,然后在工友面前装成自己看得懂的样子。 异乡的长夜是很难熬的,没有娱乐,没有伴侣,没有可以谈谈心事的人,只有一个堆满了行李的临时的别人的家的自己的房间。这种拥挤的寂寞,在现在的年轻人看来是很悲苦的。我佩服他的忍耐力。 “我和他妈没身份,出门你不知道要担多少心,不认识路,不知道怎么坐车,又怕麻烦别人,就干脆不出门,平时叫人带个洗澡水,我和他妈真的半辈子没买过新衣服,我有件夹克衫穿了有十几年了。我和他妈那时候一年才见几次面,都是托了亲戚才给带过来住几天。”明叔说,我听得出来他和阿香共聚的那几日是他最快乐的时候,他说那些时候就像监狱的囚犯放风的感觉。也许壮年男子对爱侣的期盼,身心都是非常强烈的,我并不避讳写出这些,因为作为一个正常的男子他已经忍受了太长时间的非正常的生活了。 明叔说自己和阿香来荷兰的时候年纪也不小了,很多事都已经学不好了,就只想赚多点钱回家过好一点的日子,所以他们倒也不做长远的打算,也没想法子办个居留卡什么的。 又一个五年过去了,明叔攒了一笔钱,而阿香也有所得,夫妻俩把钱计一计,也有不少了,心里特别的踏实,又想到中国的儿子已经快25岁了,该买处房子给他娶媳妇用。 可是这个时候明叔在那里工作了十年的餐馆因为老板经营上的失误而导致要转手,新的老板并没有念及他是老伙计而留用他,结果他被婉转辞退了。 这一年阿香所在的那户人家也辞退了她,原因是阿香只会讲家乡话,不会讲国语,那两个被照顾的小孩也只能跟她讲家乡话,他们的父母觉得孩子学学国语会更好,于是另请了一位东北的保姆,而阿香不愿意离开,她对两个孩子特别的有感情,那孩子的父母就说你去我们的餐馆帮忙吧,去做Buffet(酒吧服务生),结果阿香根本就做不来,连最简单的酒水都数不全,她只能洗洗厕所,拖个地,她自知不能胜任这个工作,就主动请辞,然后泪眼婆娑地开了照顾了五年的那一对姐弟。 明叔和阿香两个人同一时间没了工作,手里又有一点钱,阿香就萌生了回国的打算,她想着手里的钱回去能买个一般的房子,两个人省吃俭用,日子还是过得去的。 可是明叔不这么想,他觉得自己可以再熬几年,在荷兰的最初五年是为了还债,第二个五年是为了儿子的将来打基础,第三个五年才是要为两口子攒点棺材本。 阿香对明叔向来言听计从,就依了他,于是两个人开始积极地托人找新工作。 阿香比较幸运,去了一户人家做月子保姆,那人本没打算请她长期做下去,结果看她月子里对大人和宝宝尽心尽责,为人又老实安分,就留下长期做下去。 而明叔去了几处,有的是广东人开的餐馆,他广东话一知半解,又加上没身份,就被婉拒了,有的是老板挑剔,嫌他年纪大手脚慢,才开工几天就辞了他。 辗辗转转,明叔终于找了一份工,不过离阿香所在的人家很远,不过为了生活,彼此商量就再熬最后的五年。 国内的明叔的儿子阿亮这一年已经25岁了,他职业高中毕业后也没找到合适的工作,明叔对他情况并不理解,只是听阿香的父母说:“这孩子心野了,天天不着家,也不知在干什么!” 阿香的父母年事已高,又居住在乡下,阿亮年前搬去了别处居住,所以他们对阿亮的管教也已经是鞭长莫及了。 这一年明叔给了阿亮一大笔钱,嘱他买处房子,结婚用。 明叔和国内家人的联络是稀疏的,让我难以置信的是他在荷兰没买过手机,他能省便省,觉得手机是没必要的奢侈品,要有急事他就托亲戚给国内的家人打,然后再给亲戚些钱作为话费之用。 据说他和阿亮通话的时候,他总是莫名地亢奋,声音不自觉地提得很高,颇像战地里喊话的士兵。 在电话里他总是对儿子说:“好好读书,好好吃饭,爸爸和妈妈在国外很好,工作很轻松,福利很好,吃得也好,你别担心……” 十年来他的对白重复再重复,也许阿亮已经相信爸爸传递来的信息都是真实的、幸福的。 近年来荷兰打击餐馆非法黑工的力度不断地加强,明叔的工作环境每况愈下,有一次他为了躲税务局的人,情急钻进了“风房”(餐馆的大型冷藏室),结果那风房的门是老式的,只能从外面开推进来,不能里面推出去。老板一时之间没顾得上他,以为他跑出去了,结果就把他遗忘在了风房里。明叔挨了几个小时的冻,苦不堪言。 再者他日渐衰落,体力大如从前,工作的时候出手也不能和年轻人比,加上没居留这个“原罪”,他就又一次被老板辞退了。 明叔在家乡的时候是常年的农田劳作,在偷渡路上的经历跋山涉水之苦,现在又在这种不稳定的工作之下谋生,他的人生从没安逸过。 他步入了五十岁,知天命的年纪,他也似乎暗许了自己的人生就是如此的劳累不堪,他只是希望在国内的儿子能过上舒心的日子,而自己已经不那么重要了。 2006年开始,他甚至到了“打游击”的地步,周末餐期有人要他去帮忙,他就去。他对每份工作都诚惶诚恐,看似金饭碗。他对每个老板都卑躬屈膝,看成皇帝主子。他的每一天都过得提心吊胆,因为他必须把余下的两年熬过去。
2008年,明叔定下的归期已经到了,他知道自己的身体已经无法再承受如此强度的体力劳动,他和阿香说:“回去吧!” 正在明叔和阿香喜滋滋地盘算着回国的行程时,正在他们准备去大卖场买件像样的衣服回去撑撑场面的时候,国内的阿亮传来消息:他做生意亏本了! 这意思是说阿亮把明叔和阿香之前给他买房子的钱及所有全部都亏没了。 明叔和阿香如五雷轰顶。 可是阿亮却说的轻巧:“国外工作轻松,福利好,爸爸,妈妈再赚几年,我们家还是可以过上好日子的!” 后来明叔从亲友的口中得知阿亮近年染上了赌博的恶习,仗着爸爸能供应钱财,就从小赌变豪赌,最终家财散尽。 他根本不知道相片上爸爸那白晰的皮肤不是养尊处优的标志,而是在厨房里待了太久太久,而远离了阳光。 他根本不知道爸爸这些年来寄回的花花绿绿的钞票,每一张都须让爸爸贴上一个止痛膏。 他根本不知道爸爸在荷兰被自己生生禁锢了漫长的15年,从壮年走向衰老。 他根本不知道爸爸和妈妈同床的次数少的可怜,他们都把自己变得无关紧要,咫尺天涯,空空守望了半生。 他根本不知道爸爸手腕处被热油烫出的丑陋的斑痕。 他根本不知道爸爸被老板责骂时的忍气吞声。 他根本不知道的事有太多太多了,他不知道自己有一个在荷兰的没有身份、没有保险、没有一切的“黑”爸爸。 明叔已经累了。 明叔已经老了。 他不能在荷兰坚守下个五年去换取一些钱,他开始被人嫌弃,甚至被自己嫌弃。 可是命运不愿意眷顾他,他擦干眼泪,仍然要拖着劳累的身子走进厨房,每一步都是不甘,每一步都在怨恨。 日子还要过去下。阿香的亲戚说去意大利吧,在那里做黑工比在荷兰强,阿香已经没了主意,答应了那个人,然后去了意大利的一个朋友家帮忙做点活儿。 于是明叔成了孤零零的一个人,意大利的阿香已经打了很多电话来,说那里不错,叫明叔过去,还说两个人在一起也就不那么苦了。 明叔动了念头。 现在他也要走了。 我和他告别的时候,望着他的背影,那个削瘦的身影走在夏风中,让人有种莫名的冷感。 我似乎看到了他坐在一个凌乱的皮鞋工场里,坐在一些被废弃的纸箱上,手里在穿着鞋扣子的情形。 52岁的明叔他还要再坚持一个五年,甚至更久,才能勉强把十五年前许下梦圆了,而他自己已经被那个梦,被自己深爱的儿子拆开了,他被卸下了青春、卸下了健康、卸下了快乐,变得空空如也。 明叔,一个黑爸爸,我在父亲节的夜里写下这篇关于你的文章,愿你在意大利的夜里能做一回甜美的梦! Asiannews 263 B18 2008-06-26
爱过飘零 21不几日,杨母在饭桌上提起丽嘉去林家闹事的近况。
“从中国来的大学生,哼,没素质,这书算白读了,好吃懒做,爱花钱,打扮得像妖精一样,还骂长辈,这种女人哦,谁家碰上谁家倒霉!”她就一个丽嘉延伸开,把全体的留学生都给骂了。 我感叹像杨母这种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香房”中人也可以第一时间掌握情报。 不过我知道,电话和香炉是她生活中的两样必备品,就像电脑和可乐之于杨天恩。 “大为家的那个女是你同学吧?”杨母问我,她满嘴的饭,我心想你老人家也不怕噎着。 “恩。”我心虚地低着头,声音如蚊蝇,心里着实难受,一半是因为丽嘉,一半是因为自己。 “你们这些留学生哟。”她话说到半截,突然停了下来,伸筷子在我跟前的盘子里夹出一块姜搁在桌面上。 明白人都知道她这是什么意思。 我看了杨天恩一眼,他倒表情自然,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 “阿姨,我想去找工作!”我放下碗筷,对杨母说,我心里特想说我想去读书,可是丽嘉的教训摆在眼前,这个敏感时期实在容不得我一圆留学梦。 “真的?”杨母放下筷子,看着我,大概是惊讶,语气之中竟有期盼之情,“你要是全心全意待我们天恩,放心,妈会对你好的!” “妈!”我脑子轰隆作响,我急忙低下头,祥装吃饭状,终于苦尽甘来! 康庄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而杨天恩还在专注地吃着饭。 莲花楼转手了,没有任何的悬念,可是杨如意始终没回来,这却出乎我的意料。 这一天,康庄、杨天恩和我全体在家。 杨天恩在睡房打游戏,操练他的军队,杨母在香房里服侍她的神明,康庄在房间里算莲花的账,而整个客厅是属于我的,我正在翻中文报纸找工作。 期间康庄出来倒水,“看报纸呢?” “姐夫,你们,你有什么打算啊?”我和他相处日久,早已褪去生分。 “要不这样,你去把天恩叫来,我想开个家庭会议。”说完,他端着杯子走去香房。 杨母被康庄请了出来,可是我请不动杨天恩,他打游戏的时候,呈痴迷状,我这个凡夫俗子是叫不到动他的。 “天恩呢?”杨母正沙发上坐着。 “在用电脑,他说马上来。”我说,和杨母交战久了,我也渐渐学会了一些说话技巧,这种情况我不能说“他在打游戏”,不然她又会怪我没管好他。 “妈,现在莲花也卖了,如意那边的事也结了,我呢想自己开家餐馆单干,你觉得怎么样?再有我是想听听天恩的打算,他是想继续上学还是自己干点什么事?”康庄坐在杨母对面,说起自己的打算。 “什么,莲花卖了?”杨天恩走了进来,拖鞋,睡衣睡裤,颓废版的居家男人形象。 他坐在我身边,用肘子碰了碰我,“我渴!” “你渴?自己倒水去!”我用很轻地声音说道,我最讨厌他拿我当佣人使唤,特别是在人前。 “你就不能给他倒杯啊,他哪像你整天在家吃闲饭,他打电脑可是花脑子的事!”杨母从不对我客气。 我乖乖地起身去倒水。 身后的杨天恩朝我喊:“老婆,可乐加冰啊!” 等我给他端来加冰的可乐,这场家庭会议也结束了,结果是杨母赞助杨天恩开餐馆,康庄出去自己单干。 杨天恩对杨母说:“妈,没事我回房了,开餐馆的事你和我老婆商量就好了!”他还惦记着他的军队,把我推给他妈,就跑进睡房了。 “这孩子!”杨母看着杨天恩离去的背影浮上微笑,她露出牙齿的时候其实也没那么讨厌。 杨母带我进了她的睡房,这是我第一次进来,平时我打扫卫生时,她总是说她的房间不需要我来清洁。 她的房间是这屋子里最大的单间,还配了卫浴,杨父是个很注重生活品质的男人,这点杨天恩没遗传下来,他枕着拖鞋也能睡过去。 不过这时候的我想到杨父,突然有点冷飕飕的。 “南希。”这好像是杨母第一次叫我的名字,“我这里还有点钱,本来就是留给天恩做事业的,现在你们也结婚了,这样,我呢叫他大伯看看有没有合适的餐馆可以买。以后你们开个夫妻店,天恩从小身体就不太好,受不了厨房的苦,再说他荷兰文比你好,以后他管餐楼,你管厨房。” “我管厨房?”我惊呼,我想起洗碗小妹阿玲,我的大腿还不及她的手臂粗呢,再说我从小身体也不太好。杨母的护犊之心未免也太重了。 “你大伯家的媳妇个个做厨房,大的还没你个子高呢!用心学一定能学好的!妈看好你!”杨母说这话时很慈祥,这让我受宠若惊。 “那姐夫呢?”我问她。 “阿庄始终是外人,他和如意关系一直不好,离婚也是早晚,他是看着老杨对他们家的以前的照顾才留在这里看着莲花楼的,我想他始终还是要走了的。我那个女儿是指望不上了。唉。” 我走出她房间时候,不禁回头看了她一眼,一个黄昏中的女人,她自然也有需要别人怜悯的一面,那面使我无法忍心拒绝她。 她的女儿好像很恨她,她的儿子好像从不问候她。她身边终日烟雾缭绕,像是活在孤绝之境的仙者。寂寞的仙者。 第二天杨天恩报给我一堆要买的零食日用品,然后给了我一张一百块的钞票,叫康庄载我去超市。 结帐的时候,刷出了130块的单子,康庄见我半天没掏钱的意思,拿出钱包,帮我付了钱。 回家的路上,我把那一百块交给他,“谢谢你!回头我叫天恩给你钱。” “一家人!见外!”他把钱塞还给我。 我们上车,我问出了我的疑惑:“姐夫,你有什么打算?” “我准备先回趟国,然后出来看看有什么合适的事情做,再等等吧,我现在这个岁数急什么都急不来了。现在是你们的天下。” 我想他是要去找他老婆杨如意,我料想他必不喜欢我问究的他情事,就不没再问下去。 “阿姨说让天恩开餐馆,叫我做厨房。”我向他说起杨母的主意,“可是我是个女!” “在荷兰,特别是在杨家,你不晓得,没有男女的分别。天恩的大伯的两个媳妇都是做厨房的,他的大媳妇翠香更是厉害的人物,大伯的大儿子患有癫痫症,不过干重活,整个厨房都是翠香和他大伯两个人担着,她生了孩子15天就进厨房炒餐了。还有,天恩的妈妈她以前也做厨房,莲花楼的前十年厨房是天恩的爸爸和妈妈在管,外面是如意在帮,所以呢,阿妈叫你去做厨房也并不是没有理由的。” “可是天恩又没有羊癫疯,我为什么一定要做厨房?”我就着自己的理之继续反驳。 “这个啊,聪明如你应该可以化解的。”康庄笑了笑,不再言语。 一个星期以后康庄去了中国。 “这是什么啊?”我看到我的床头灯下压着一个信封。 “哦,是姐夫叫我给你的。”杨天恩眼睛在电脑屏幕上,对我说。 “什么东西?”我边说边打开信封,发现放了很多钞票,数一数,有两千。信封里还夹了一张纸片,上面写着:谢谢你来莲花帮忙,说酬劳太见外,一点车马费。 我鼻子一酸,康庄是多么善良的人,他给我的救济是那么及时且体面。 “姐夫给你什么东西?”杨天恩问我,他仍然没回头。 “哦。是美丽心情。”我把信封贴在胸口。 “哦。”他机械地应了一声,他的“军队”大概中了埋伏,现在的他挤不出点滴的脑力来辨明我的话中的意思。 天恩在他大伯的帮助下,开始四处找店面。林通说我苦难的厨娘的日子就要拉开序幕了。 爱过飘零 20丽嘉的房子在离我很远的城市,靠近阿姆斯特丹。
他们家的门牌是28,旁边还有个小木牌,上书:Wei Jia Jia。为嘉家?为嘉嘉?为家家?多么甜蜜的曾经啊。 林大为可以为心爱的女人做很多事,很多捕获人心的小事,可是他也是大情大爱之人,他曾经因为失恋而开180码上高速寻死。 他是一个多情的痴情种,我曾经定义,不过当我推开丽嘉家的门时,我推翻了这一切,丽嘉没有化妆,穿着睡衣,头发有些乱,美丽荡然无存。 才半年林大为就把她的美丽给糟蹋了。 丽嘉的住所乱得一塌糊涂,厨房的洗碗槽里埋着一堆盘碗碟筷食物残渣,脏衣物随地都可以见到,一直连绵到了沙发上,我扒开衣服,找了块地方坐下。 “你也不整理整理!”我忍不住责备她。 “以前林大为都会给我做饭,还给我洗碗,地板都是他擦的!”丽嘉却说。 我知道丽嘉有一套被照顾的必然论,因为她美丽的脸庞,从小到大她似乎已经形成了某种惯性的骄纵。 我帮她打开窗户,清冷的空气窜了进来,我回头看她,“我帮你收拾呢,你给我五十,咱们一起收拾呢,晚上我请你吃饭。” “好啊,我们一起收拾!”她甜甜一笑。 “我招你的!我来你们家做客,还要帮忙收拾屋子,还要倒贴钱请你吃饭!”我一边收拾一边抱怨。 丽嘉抱住我的腰,娇声道:“我的好南希,我知道你最疼我了。” 她这副撒娇的德行对男人一定很受用,我想不到林大为那种人还会帮她洗碗洗马桶。 晚上我们吃过饭回来,她开门,进屋。 “喂,地板!”我在后面急忙喊住她,示意她拖鞋。 她叹了一口气,弯腰解开鞋的扣子,然后把鞋踢了出去,一只在门边,一只在厨房。 “你呀,没救了,要请叁保姆才能服侍住你。”我用手指指她的脑袋。她嘿嘿一笑就把我打发了。 那夜丽嘉把林大为留下的红酒拿来出来,我们在她的双人床上喝开了,没几杯,她就开始神神叨叨:“他一定在外面有人了,我感觉得出来。真的,一定有人!” 接着她开始向我展示她从他口袋里搜出来的证据:吃饭的发票,加油的贴花,还有写着荷兰文的便签纸。 “他怎么去那么远的地方吃饭,加油?还那么多次!” “你问过他吗?” “他说是去和朋友谈生意。” “那你就信他,不就得了。” “可是他不来看我,电话也不接。”丽嘉的眼泪蠢蠢欲动,“一定有奸情!” 那一夜丽嘉在我面前淌了不少眼泪,我于心不忍,于是答应第二天陪她去“抓奸”。 我们到达的时候刚已是晚上餐期时分,餐馆里坐满了食客,丽嘉倒不急着进去,她拉我埋伏在餐馆的外头,准备守株待兔。 让我们没想到的时候,林大为是外面回来的,他和一个荷兰女人下了车,并排走着,相谈甚欢。 结果丽嘉拉着我直接把他们堵在了门口。 “她是谁?”丽嘉指着那荷兰女人问林大为。 林大为根本没有心理准备,有点惊慌的样子,“她,你怎么来了?” “少废话,她!是!谁!”丽嘉的高音都被扯了出来。 “你先回去,啊,先回去,我晚上去你那,再说!”林大为拉住她,安抚道。 “滚开,她是谁?这个贱人是谁?” “我说你好歹也是大学生,你给我留面子行吗?”林大为压着声说,表情愤怒,而他身边的荷兰女人,根本不知就里,表情成呆滞状。 丽嘉挣脱开林大为的手,冲上前给那荷兰女人一个巴掌,那女人当场懵了,捂着脸特委屈地看着林大为,嘴里叽哩咕噜,说出一串荷兰文。 “你疯了!你滚!”林大为一把拉过丽嘉。 这是餐馆里已经有好事的工人在门边探头探脑的了,林大为一看,火气更大了,拖着丽嘉往他的车子走去,丽嘉挣扎着,一路上鞋子蹭掉了一只。 “大为!”有个中年胖女人从餐馆里疾步走了出来。 “你们干什么呢?要闹回家闹,丢人不丢人啊?”中年女人厉声地说。 “妈,她疯了!把咱们家的那个做帐的女的给打了,她该滚回中国去。”林大为一边接话一边死拽着丽嘉。 “你这个王八蛋!死老太婆!你们合起来欺负我!你们不得好死!”丽嘉因为林大野蛮地纠扯而发了狂。 “你!”林母气不打一处。 “我们走吧,别闹了!”我扶着丽嘉,现在的我后悔万分,真不该陪她来,我完全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已经学会了撒泼。 林大为把我和丽嘉送回了住所,接着被丽嘉拳打脚踢了一顿,然后愤然离去,丽嘉倒在门边,哭得死去活来。 她今天特别化了妆,而到了这会儿她的脸反而更难看了。 抓奸就像抓鬼一样,你说有,未必。你说没有,也不一定,那是女人的迷信,却生生将她拖进地狱,她开始变得面目可憎。
我陪她住了几日,开解和劝慰,在我走的时候她依然泪眼迷蒙。 我回头看着她和那一屋子的凌乱,满怀感伤。 一个不会熨衣服的女人,她的婚姻也一定是皱巴巴的。 听说我走后,她开始往林大为餐馆打电话,给他父母打电话,向工人,向他的父母哭诉自己的惨况。 林大为对她从开始的冷淡到最后的避让也许是丽嘉一手导演的。 丽嘉没有好好经营这段爱恋,她以为被偏爱就可以有恃无恐,可以对林大为的父母不那么尊重,可以向林大为索要很多钱,可以不去上学,可以不去餐馆帮忙。 她却不知道林大为的亲友对她早有心存偏见,如杨母对我一样的偏见,只是林大为的母亲比杨母要高明,她只是静静地等待这段绿卡迷情自己土崩瓦解,静静地等待林大为对她失去兴致失去爱意。 在荷兰的华裔,即便他是家财万贯,他对于情人的要求也是很特殊的,他可能会因为一时的浓情而给予她想要的一切,当日子久了,他会对情人的要求做升级,不仅仅是只有性的关系,还要有合作的关系。因为他们获得的财富通常都是点滴的累积,在荷兰大部分的中国人获得财富的途径都是很质朴的,像林大为那种有钱人,却也是15岁就开始在父母的餐馆里帮手的。 把美丽加诸在一个缺少智慧的女人身上是一场毁。 因为她不懂珍爱自己的美丽,不懂投资自己美丽。她能惹来很多男人,而其中的大部分仅是贪色之辈,他们要新鲜的,他们要温和顺从的,而不是爱发脾气的大小姐,求索无度的败家女。 而林大为,他是个游牧者,哪里有草就吃到哪里,草是女人,营寨是爱情。他曾经经历过一场伤痛的初恋,现在的他只爱美色,只图新鲜。 他和丽嘉的结局是这样:林大为给了丽嘉一些钱,并偶尔来看她,吃个饭,上个床。丽嘉以为他对她恢复了爱情,她变得积极了很多。开始喜欢外出,喜欢交际。有一天她约了一个以前在选美比赛中认识的女孩,那女孩说要介绍自己的男朋友给她认识。 她们约在阿姆斯特丹的中央广场,二次世界大战纪念碑附近,结果那女孩的男朋友竟然是林大为。 爱情就这么一路吵闹着厮打着,毁于一旦。 最后她换了电话,她最后一次给我打电话时对我说:“我要去找阿坚!” 她的想法和雪帆的很累同,只是千帆过尽,那些两个男子是否还是彼岸呢? 坦白说我不想知道,因为在异国,我渐渐明白到我不愿意再对自己以外的人负责任。 而现在我只剩下一个可以联络的完整的朋友,他叫林通。 一个好爸爸我想要糊涂一些,把所有特殊的日子都拿来当平凡的一天过着。
眼泪会让人变得脏兮兮的。
可是当所有的人的走光了,我一个人的时候,我会不小心变成那个样子。
你会明白的!这会儿我写不下去的是因为哽咽。 爱过飘零 十九
莲花楼的生意依然红火,所以前来看生意的人是络绎不绝,可是因为康庄出的价钱非常高,让很多人望而却步了。 夜,莲花楼二楼。 几天后,杨天恩终于回来了。他看起来很疲惫,衣领泛黄,袜子冒着咸鱼味,像是经历了一次国际流浪。 爱过飘零 十八那日杨如意说要卖餐馆,康庄便许诺了,莲花楼转手的消息经几个杨家亲戚的口传了出去,很快陆续有人来看生意谈价钱,工人看出了眉目,纷纷辞工离开,没人上班,所以杨母才打起来了我的主意。 我上班的第三天,新来了一个跑堂,一个叫阿微的中年女人,她对我非常友善,一口一个老板娘的叫我,我说叫我南希好了,她说:“什么,Nasi?你叫Nasi啊?”接着哈哈大笑。 Nasi,荷兰文中是炒饭的意思。她的话惹笑了我,于是我开始唤她做:“阿微姐”。 阿微姐很勤快,至少让我觉得比她的上一任要勤快许多,她似乎对餐馆里任何事都关心,得空还要去帮厨房师傅剥洋葱,她的热心和持续发作的多话症常让我觉得困扰。不过她对我这个入门的留学生媳妇全然没有偏见,使得我对她满怀感激。 周末的餐馆非常忙,康庄一般就会住在这里,而我因为不好烦劳他接送我,也一并住来下来,我本想住楼下的房间,阿微姐说楼下睡不得,怕有地气,伤身子。于是我被游说着住进了她的房间。 房间里还有另外一个女孩美乐,也是做跑堂的,不过她较之阿微姐简直可以用沉默寡言来形容。 “你父母在家做什么的?” “你老公几岁了?” “你什么时候来荷兰的?” 诸如此类,阿微姐几乎想彻查我的身世背景来历癖好,让我不胜其烦。那天夜里我便梦到了她,在梦里她居然成了我童年喜欢看的《葫芦兄弟》里的那个蛇妖,她向我吐着长长地舌头,然后我就醒了过来,一身的冷汗。 我口渴的厉害,开灯,下楼。 楼下厨房里的灯从门缝里照了出来,我猜康庄还在忙活,我推门进入,果真是他。 “姐夫,还在忙?”我看到他坐在一张小板凳上,在穿“沙爹”,“沙爹”是一种中餐馆里热卖的食物,就是把肉类穿在竹签上,然后用热油炸过,浇上花生汁,这种“沙爹”在周末的需求量是非常大的。 “恩。这个月一下走了两个师傅,又暂时请不到人,所以只有自己动手了。” “我帮你吧,如果不太难的话。”我放下水杯,蹲了来。 他抬头看了我一眼,“真的啊?那太谢谢了。”他的表情有些调皮,是我从未见识过的一面,“来,要这样,把大块的肉穿在最下面和最上面,中间可以穿小块的,不然一下锅就散了。”他开始教我如何穿制。 “想不到这个也不容易啊?”我吐吐舌头。 “所以啊,别小看做厨房的师傅哦!”他说。 “我说,你这么蹲着太累了,我凳子给你。”他站了起来。 “没事!”我也站了起来,结果腿部果真麻了,我站不稳,康庄眼明手快,用拿着竹签的手把我扶住。 “哎呀!”我叫了出来,竹签扎到我的手臂,有点疼,“姐夫,你要穿人肉沙爹啊!” 他立马将手松开,刚才我用了疑是撒娇的语调,导致现在的有股尴尬在彼此间流动。 我沉默地接过他递来的小凳子,坐下,而他找了一只塑料桶,将它翻过来成了他的“临时座椅”。 我们面对面坐着,沉默的时刻让人有点无所适从,突然我听到他说:“我们这样坐着像不像农村妇女纳鞋底啊?” “哈!最好再磕点瓜子,那就更像了。”我被他逗乐了。 “哈!” “不过啊,我小时候还真纳过鞋底!”康庄大概不想冷场,继续扯话题,“那时候我们家乡的妇女可流行接手工活来做了。” “可是你又不是妇女,怎么也做啊?” “我帮我妈啊!” “你还真是孝顺的儿子!” “那么你呢?我猜你小时候肯定不用纳鞋底!”他上下打量着我。 “我小时候啊,好像整天都是在玩在耍,听起来是不是比你幸福啊?” “我小时候最想要的东西就是钱,有了钱可以给我姐姐买发夹,可以给我妈妈买衣服。”他说,语调很淡然,隐隐中又透着感伤。 我听在耳里,觉得他的童年必然艰辛,又不好追问,怕问中他的难处,于是就改说自己的童年:“我小时候最爱吃,特爱吃棉花糖,心想以后嫁给卖棉花糖的大叔该多幸福啊,家里有吃不完的棉花糖,后来又爱上了糖炒栗子。” “然后你就想嫁给炒栗子的大叔吗?”他哈哈笑了,“那还不简单,叫那个卖棉花糖的大叔也卖卖炒栗子不就结了!” “看不出姐夫你还挺幽默!”我脱口而出,话一出口就马上后悔了,我想起那日在温州,那个混乱的圣诞节,他也给我讲过一个笑话,“幽默”二字是有个危险的线索,让我猛然记起当日的情节,我不安地看了他一眼,“姐夫,你还记得那天在温州吗?” “哪天?”想不到他明知故问。 “就那天!”我抬起头勇敢地看着他,手中的竹签被我抓得很紧很紧。 他也抬头与我相望,“我知道你是个好女孩,我可以告诉你,我也不坏,好的人是不需要记得坏的事的!” 他的目光没有退避没有惶恐。 “人,只要心正,看什么都正!”他又说,似乎我们之间一切不合理的荒诞的情节都可以被溶解在这句话里,这是一个多么善良的理由,让我们曾经那段不正当的关系得以淡化消斑。 那一个夜晚我们只是两个受伤的男女,因为觉得自我放纵也许能止疼,所以才走到一起。我们拥抱在一起的不合理的姿势只是把两种孤单叠加在一块,而那被招惹来的欲望,完全是无师自通的。它不代表奸情,它属于共怜。 我们只不过是刚巧遇上彼此的失意,刚巧睡在同一张床上而已。 我们只不过是用彼此身体做了一回凶器,捅死了别人不要的自己的爱情而已。 “而已”是我在描述那个故事的时候铿锵有力的后缀,它能让我的心安定下来。 交换心事是建立友谊的一个必要的仪式。当“沙爹”一颗颗被穿起来,我心中的那些关于前事关于康庄的疙瘩却被一颗颗卸了下来。 交流是件华丽的事,我们可以选择用词,就像选择裁剪合体的衣裳一样,而那些衣裳可以将我们丑陋的往事穿戴得体。 所以我再迎向康庄的目光时,心中没了忐忑。 爱过飘零 十七眼角泛红的我从浴室里走了出来,在过道里碰到了杨母,这让我有点猝不及防。
“阿姨。”我吞吐出声。 “今天你去餐馆帮忙!晓得了吧。”她说。 “我今天要去学校一下。” “你还要去上学?我儿子都为了你大学都不读了,你还要去上学?”杨母的高音尽现。 “我,我只是去看看情况。”我陈述道。 “我说嘛,你们这些中国来的留学生还不都一个样,晓得吧天恩小叔家的媳妇,刚进门的时候可乖了,等拿到居留,翅膀硬了,就马上跑掉了。你的居留卡快下来了吧?” “阿姨,我,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去学校看同学。” “去吧!去吧!”她说着就走开了,朝我们的睡房走去,远远地我听到她在低声暗骂:“去了就别再回来了。谁稀罕你们这些臭留学生!” 臭留学生?我默念她的话,脸上火辣辣的,也许我的退路早已湮灭,我不能将杨天恩赋予我的爱情踩在脚下,然后摘得绿卡,完成学业。那条路一定会为我召来满身的灰尘,最终变得像现在的雪帆那样的污浊。 原来事情远远没我想象的简单,我的错误在起点就被埋下了,居留卡是多少留学生永恒的痛!而现在的我也只能将错就错的走下去,争取把演技融进生活吧。 门内,杨母正在向杨天恩盘点她预想的我的罪恶,然后响起杨天恩不耐烦的吼叫声:“你让不让人睡啊!你这么不喜欢她,那她走掉了不是合你心意了吗?” “你读那么多书,你怎么笨得跟猪似的,要走让她现在走,等你被利用完了她再走啊?你亏不?我这么就生出你这种没出息的孩子?……” 杨母对我的厌恶就这么没遮没拦的在这间屋子里回响。 这时康庄走入客厅,大概去餐馆,他向我点头问候,准备离去。 “姐夫!”我唤住他。 他回头,看着我。 “我能坐你的车去餐馆吗?”我站了起来。 “你去有事?” “阿姨叫我去帮忙。”我鼓起勇气说,我想他已经听到了杨母的叫骂声。 康庄朝我笑了笑,“那你去换件衣服吧,白衬衫,黑裤子,就成了。” “恩。”我转身集疾步走向睡房。 身后又响起康庄的声音:“不急,我等你。” 在康庄的车里,我不发一语,他似乎也明了我的心事,临近餐馆时,他说了一句:“慢慢来,日久见人心。” 他看着前面的路,说话的时候我看不到他的表情,可是我还是心虚的很,我没能深思他话里的意思,也许在杨家,除了杨天恩,是没人愿意完全信任我的。 我成了莲花楼里的一个吧台服务生,每日开工的第一件事就是清洗男女厕所和地板。这些活我之前打工时就做过,所以还算没给康庄添麻烦,所以杨母也没再找我的麻烦。 而杨天恩通常傍晚才来,并且随身携带手提电脑,他找个角落的位置坐下,叫我泡杯咖啡送去,然后就能坐到我们打烊的时候。 杨母的基本态度是,杨天恩人在餐馆里就算工作了,老板嘛,看场子就好,不需要有什么行动力。 康庄照旧里外的忙活,我做雪糕的时候,他还需跑过来指导我,就算是最忙的时候,他也不会去叫杨天恩来帮下手。 他对杨天恩的纵容是超乎想象的。 半个月后杨天恩说有什么事要出国,拎着他的电脑小包就要走,他在我额头亲了一下,很应酬地和我道别了。 “我怎么和你妈说啊?”我为难地看着他。 “你就说我出国了呗,这又不是第一次。”然后他就开车走了。 晚上我和康庄回到家,杨母就问:“阿恩呢?” “他去英国了。”我说。 “什么?他怎么不和我说一声,你是他老婆你也不管着他点?他去干嘛?” “他没说。”我开始害怕。 “什么时候回来?” “不晓得。” “你什么都不晓得,你还算他什么人啊?我把儿子交给你,我能放心吗?” “他这也不是第一次出国啊?”我斗胆顶了她一句。 “他现在可是有老婆的人,怎么还跟个野孩子似的,人家也是做老婆,你也是做老婆,你怎么就这么没能耐,我说你心里到底没有我儿子,你关心他死活吗?我看你就关心你那破居留卡吧!”每每教训我的时候,她就死活要把居留卡扯进来,这让我很难堪。 我无辜地看了康庄一眼,心想是杨天恩不关心我死活,是杨天恩心里没我吧。不过我不敢发作,免得让她老人家火上加油,杨天恩不在谁也救不了我。 “阿姨,兴许他等下会给我电话,我会叫他早点回来的!”我说。 杨母用凌厉的目光扫了我一眼,然后转身走去香房。 杨天恩不在的日子里,杨母绝对不会给我们等门的,也绝对不会来餐馆看我们。 康庄和我有了更多独处的时刻。
爱过飘零 十六清早,我接到雪帆的电话,枕边的杨天恩不耐烦地转了个身。我批上睡衣出了房间。
“我要离婚了。”她说得很平淡。 “拿到卡了?”我了解她的一切,所以这样的结局对我来说没有一丝悬念。 “恩,是学生卡,学校给发的,不管结婚屁事,我冤吧?” 我重重地叹了一口气,不知道如何评论此事,结婚只不过是她的权宜之计,又何尝不是我的呢?我想到杨天恩,一股内疚感涌了上来。 雪帆和我一样婚龄还不到半年,所认识的对象也并不太久,彼此间谈不上浓情重爱,说到离婚似乎也不会太多的撕扯。 我知道雪帆之所以要火速地逃离这段婚姻,是因为她要去找她的前男友,我不说破,只等她主动暴露。 “我要去柏林找阿德。”她说,不出我之所料。 “阿德找过我和林通,前阵子,他来过荷兰,那天在林通家喝得大醉,差点没跳楼。”我慢悠悠地说。 “什么?”电话那头的雪帆大叫。 “我们不告诉你,是不想破坏你新婚的喜悦。”我继续说,话语中夹杂着一些讥讽。 坦白说我有些讨厌回忆那几日的情形。 阿德和雪帆是高中同学,相恋5年,雪帆来荷兰留学,阿德就跟来欧洲,无奈他在国内是读建筑系的,一直心羡德国某大学的建筑硕士班,便去了德国。 俩人原以为德国比邻荷兰,见面并不是难事,不想来了之后,发现情况远不如想象的乐观,若雪帆周末去柏林,星期一的课就一定上不来,阿德来荷兰也是同理,加之两人的家境都仅是小康,平时还需要自己打工帮补生活费,所以这恋爱谈的费时费力。 而雪帆现任的老公是在她打工的回家的路上认识的,他是一个巴士司机,深夜11点的巴士上,常常只有雪帆一个乘客。某一次,雪帆忘了带钱包,那司机没收她的钱,然后两人就有了交谈,雪帆隐去自己有男友的事实,把自己独身在荷兰的不易都说给了他听,那人竟动了情,开始追求她,也就有了后来,雪帆为了办居留卡而答应他求婚的事了。 我和阿德并无交情,只是见识了他酒后撒疯的可怜样,起来怜悯之心,而那怜悯之心也冲淡了一部分我和雪帆的友谊。所以那日起我从不主动联络她。 “你说我现在去柏林合适吗?”雪帆应该已经下定决心,现在只不过是想找一个附和她主意的友人,壮壮胆罢了。
“合适!有什么不合适的!你现在有合法欧洲居留卡的,去哪都挺合适的。”我接嘴。 “阿德他,他不会怪我吧。”雪帆并没有听出我夹在话里的奚落之意。 “这我就不知道了。要不你自个去问问吧。”我说,我突然想起那日的一幕:阿德酒醉后搂着林通的脖子,嚷嚷着:“阿帆那个贱人,她这和做鸡有什么分别?为了居留卡和别人的男人结婚睡觉,啊!有什么区别?妓女是批发,她是零售。林通,是兄弟的今晚上陪我去叫鸡,我也大爷一回……”接着就嚎啕大哭,再后来又嚷着要跳楼。 林通说他撒了酒疯就算过去了,余下的几日林通天天陪着他,又把自己被阿曼抛弃的情事跟他说了几回,阿德的憋屈也就去了一半了 那天他俩去了红灯区,临进房,阿德回了头,说:“犯不着为了个小女子作贱咱们高洁的生殖器,走!哥们去喝伏特加。” 两人打电话给我和丽嘉,结果我们四人窜进酒吧,没几杯酒阿德喝高了,他说:“哥们我拿到硕士的本就回上海,啊,开一个特大的公司,有好几百号人,啊,等赚了钱把那什么东方明珠塔买下来,让我老妈住,知道为什么吗?我老妈叫张明珠……” 林通用肘子碰碰我,说:“阿德这小子活开了,回去还是一阳光少年!” 阿德最后带着些许伤感回到了德国,林通说他走得时候挺有大爷样。 是啊,爱情这回事,很多男生叫叫嚷嚷也就过去了,尽管曾经爱得很深刻。 我想到这里,突然有些安慰,继续听雪帆说着她一个人的私奔大计,她问我“你知道阿德现在的电话吗?” “我哪知道啊!”我想起她结婚的时候换了电话,搬了家,怕的就是阿德纠缠她,怕破坏婚礼,而现在又要回头去找他,敢情婚姻是件外套,冷了拿来披上,热了脱下扔掉,我在心里发出了对她的嘲笑声。 “哦。那我问林通去,他大概知道,对了,你和那个杨天恩准备什么时候离啊?” “咳,我和他是真心相爱,离什么离,我俩感情蜜着呢!”我被点中了心中的虚门,不过嘴上还是强硬地很。 “得了吧,你那点心思我还不知道吗?咱们这么多人也就丽嘉还挂点真爱在里头,我们就都省了吧。” 我不作声,听她和我说再见,然后将电话挂断。 我拿着电话走回房间,心头五味杂陈。 床上杨天恩仍在沉睡之中,我伸手去摸他的脸,他猛地睁开双眼,浮出一个狡猾的笑,一把将我拉拢在侧。 “干嘛啊?吓死我了!”我冲他嚷。 他开始解我睡衣的扣子,一切尽在不言。 我半推半就,和他做了那事,整个过程像是囫囵吞枣,心身均是木然。 杨天恩继续钻进了被窝,我起身去浴室洗漱,刷牙之际,我不禁抬头看着镜中的自己:披头散发,嘴角挂着白色的泡沫,一个戴眼镜的女孩。我对自己笑了一笑。 我对着镜子恶狠狠地说:“周南希,你!就是个不要脸的妓女!” 雪帆至少曾经还有过一个敢为她跳楼的男子,而我呢?一样的不要脸,可叹的是连个检阅的人都没有。这种了无牵绊的感觉,其实是苦涩的。 思绪至此,眼泪开始滚落。 一個人的天荒地老
在陌生的地方发生的陌生的事情,让两个陌生的人相爱。
Asiannews B18 2008-06-05 安生
我很愛很愛的那個男孩。
很愛很愛的我那個男孩。
謝謝你,讓我看到了你的幸福。
Mr.Lu & Miss.Xu
Long long time ago
Anson & Alex 我很好奇,那是怎么样的一个女孩,那个要和Anson共渡一生的人。
是的,我不用眼睛看,我是近视,我总是看不清事实的。对于未知的,无法窥探的,我常常用很傻很快乐的方式去想当然。 当然那是个很好很好的女孩。
近年的我喜欢把自己投掷到陈旧的梦里,那个地方,每个人都在,每个人都好好的。我是那么的快乐,我想Anson也是。 Anson过了18岁就很少哭了,我想当然,是那样吧。 可是有一天,他已经长到20岁了,他哭得很凶,他对我说:姐,我是家里唯一的男人了。 Anson眼睛哭肿的时候,并不好看,而且他很少吃东西,我们的双膝贴着冰冷的大理石,用很虔诚的方式在和爸做告别,直到我们的膝盖都肿了,比眼睛还要肿一些。 Anson比以前还要瘦,他用很细很细的胳膊挽着我,我们笑得那么难看,我们被拍下一张合照,那天我要去荷兰,他来机场送别,他什么都没说,也没有向我挥手,入闸的时候,我回头看他,他还站在原地,那个瘦削的身影就是我们家唯一的男人了。于是我的眼泪来了。 Anson从小就是个不让人省心的孩子。他总是坐不住。总是不好好写作业。总是要我在吃饭的时去找他。他甚至在家里养过青蛙。他欺负过他的女班主任。他从不参加学校的文艺演出。他还学会了抽烟。 不太记得了。 Anson有一对很好看的眼睛,像狐狸一样的眼睛,他打很多的游戏,却不近视。 他不爱读书,却能写一手的好字。 他喜欢喝冰镇啤酒,却不显肚子。 他喜欢把小指的指甲留得很长。
他喜欢穿红色的衣服。 他喜欢穿白色的袜子。 他喜欢吃肉胜过蔬菜。 不过也许我说的这些都不对了,他变了,那些我无法见证的改变。 妈妈说,现在的Anson常常凌晨回家,要做很多事,甚至要开着一部大的吓人的车子去送货。 他好像已经做到了,那天他许给我的话。 终于有一天我和Anson不能再经历相同的季节,不能在一张桌子旁吃饭,不能再一起去抓蝴蝶,甚至不能常常见面。 可是他还是我的Anson,我们的关系被溶解在血液里,拆不开的。 我会给他买我喜欢的那个款式的男装和球鞋,可是寄到他手中时,那衣服已经过季了。 距离似乎让我失去了许多能力,所以我对Anson越来越愧疚了。 Anson这个名字是我给他取得,Anson,An Son,安生。 那几乎是我对他全部的祝福,好好的安生,我们家唯一的男人。 想当然,你比我幸福!一定要比我幸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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